[發明專利]收集日志的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62278.0 | 申請日: | 2017-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2948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叢金鑫;王海旭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京東尚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958 | 分類號: | G06F16/958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張一軍;楊曉偉 |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海淀區杏石口路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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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收集 日志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收集日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源客戶端,包括:
在監測到切換客戶端的觸發事件時,向目標客戶端發送跳轉請求;所述源客戶端和所述目標客戶端為同一終端設備上、同一平臺下不同類別的客戶端;
在接收到目標客戶端返回的跳轉成功的信息的情況下,生成客戶端切換標識;
將包括所述客戶端切換標識的用戶日志上報至服務端,以使所述服務端根據所述用戶日志識別跳轉用戶的流量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跳轉請求包括源客戶端標識。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執行向目標客戶端發送跳轉請求的步驟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認在預設時間內接收到所述目標客戶端返回的信息;所述目標客戶端返回的信息為跳轉成功的信息或跳轉失敗的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客戶端的觸發事件中的源客戶端為網頁端,目標客戶端為APP端。
5.一種收集日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目標客戶端,包括:
接收源客戶端的跳轉請求;所述跳轉請求包括源客戶端標識;所述源客戶端和所述目標客戶端為同一終端設備上、同一平臺下不同類別的客戶端;
在根據所述跳轉請求跳轉成功之后,生成包括所述源客戶端標識的用戶日志;
將所述用戶日志上報至服務端,以使所述服務端根據所述用戶日志識別跳轉用戶的流量數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根據所述跳轉請求跳轉成功之后,向所述源客戶端發送跳轉成功的信息;在根據所述跳轉請求跳轉失敗之后,向所述源客戶端發送跳轉失敗的信息。
7.一種收集日志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設置于源客戶端,包括:
發送模塊,用于在監測到切換客戶端的觸發事件時,向目標客戶端發送跳轉請求;所述源客戶端和所述目標客戶端為同一終端設備上、同一平臺下不同類別的客戶端;
生成模塊,用于在接收到目標客戶端返回的跳轉成功的信息的情況下,生成客戶端切換標識;
上報模塊,用于將包括所述客戶端切換標識的用戶日志上報至服務端,以使所述服務端根據所述用戶日志識別跳轉用戶的流量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跳轉請求包括源客戶端標識。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確認模塊,用于在所述發送模塊向目標客戶端發送跳轉請求之后,確認在預設時間內接收到所述目標客戶端返回的信息;所述目標客戶端返回的信息為跳轉成功的信息或跳轉失敗的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客戶端的觸發事件中的源客戶端為網頁端,目標客戶端為APP端。
11.一種收集日志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設置于目標客戶端,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源客戶端的跳轉請求;所述跳轉請求包括源客戶端標識;所述源客戶端和所述目標客戶端為同一終端設備上、同一平臺下不同類別的客戶端;
生成模塊,用于在根據所述跳轉請求跳轉成功之后,生成包括所述源客戶端標識的用戶日志;
上報模塊,用于將所述用戶日志上報至服務端,以使所述服務端根據所述用戶日志識別跳轉用戶的流量數據。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發送模塊,用于在根據所述跳轉請求跳轉成功之后,向所述源客戶端發送跳轉成功的信息;還用于在根據所述跳轉請求跳轉失敗之后,向所述源客戶端發送跳轉失敗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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