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47884.5 | 申請日: | 2017-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726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1 |
| 發明(設計)人: | 稻田一成;市川晶彥;村岡潤一;大木崇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10/02 | 分類號: | B60W10/02;B60W10/06;B60W10/11;B60W10/14;B60W3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5 | 代理人: | 蘇萌萌,張放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控制 裝置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所述車輛包括被配置在驅動力源與驅動輪之間的動力傳遞路徑上的斷接器,所述斷接器被構成為,通過致動器的工作從而在卡合狀態和釋放狀態之間進行切換,在所述卡合狀態下,執行所述動力傳遞路徑上的動力的傳遞,而在所述釋放狀態下,截斷所述動力傳遞路徑上的動力的傳遞,所述車輛包括,在對包括行駛性能不同的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在內的多個行駛模式中的一個行駛模式進行選擇之際通過駕駛員而被進行切換操作的模式切換操作器,
所述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包含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構成為:
在預定的慣性行駛開始條件成立之際,對所述致動器進行控制,以執行將所述斷接器設為所述釋放狀態的慣性行駛;
并且,執行慣性行駛結束控制和慣性行駛非執行控制中的至少一方,所述慣性行駛結束控制為,在隨著所述慣性行駛開始條件的成立而進行所述慣性行駛之際,在所述模式切換操作器被操作而選擇了與所述第二模式相比行駛性能較高的所述第一模式的情況下,使所述慣性行駛結束的控制;所述慣性行駛非執行控制為,在通過對所述模式切換操作器進行操作而使行駛模式成為了所述第一模式之際,在所述慣性行駛開始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將所述慣性行駛設為非執行的控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車輛的所述動力傳遞路徑上配置有能夠對四輪驅動行駛和二輪驅動行駛進行切換的驅動輪切換機構,
并且,能夠通過操作所述模式切換操作器而進行選擇的所述行駛模式包括進行所述四輪驅動行駛的四輪驅動模式以及進行所述二輪驅動行駛的二輪驅動模式,所述第一模式為所述四輪驅動模式,所述第二模式為所述二輪驅動模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車輛的所述動力傳遞路徑上配置有副變速機構,所述副變速機構能夠以低速級和高速級之間的兩級而進行變速,以使從所述驅動力源向所述驅動輪傳遞的旋轉的變速比變更,
并且,能夠通過操作所述模式切換操作器而進行選擇的所述行駛模式包括將所述副變速機構設為低速級的低速模式以及將所述副變速機構設為高速級的高速模式,所述第一模式為所述低速模式,所述第二模式為所述高速模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車輛的所述動力傳遞路徑上配置有具備差速器鎖定功能的差速器裝置,
并且,能夠通過操作所述模式切換操作器而進行選擇的所述行駛模式包括所述差速器裝置被差速器鎖定的差速器鎖定開啟模式以及差速器鎖定被解除的差速器鎖定關閉模式,所述第一模式為所述差速器鎖定開啟模式,所述第二模式為所述差速器鎖定關閉模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能夠通過操作所述模式切換操作器而進行選擇的所述行駛模式至少包括動力模式及經濟模式,所述第一模式為與所述經濟模式相比使所述驅動力源的輸出更優先的所述動力模式,所述第二模式為與所述動力模式相比使所述驅動力源的能源效率更優先的所述經濟模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力源為內燃機,
并且,能夠通過操作所述模式切換操作器而進行選擇的所述行駛模式為隨著車輛的停車而使所述內燃機停止的怠速停止開啟模式以及即使車輛停車也不使所述內燃機停止的怠速停止關閉模式,所述第一模式為所述怠速停止關閉模式,所述第二模式為所述怠速停止開啟模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947884.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考慮到駐車制動器的操作狀態的遠程啟動控制設備和方法
- 下一篇:混合動力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