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磁輻射對人的虹膜的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45950.5 | 申請日: | 2013-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1428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23 |
| 發明(設計)人: | 格雷格·霍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格雷格·霍默 |
| 主分類號: | A61F9/008 | 分類號: | A61F9/008;A61N7/00;A61B18/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萬慧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11 | 代理人: | 白華勝,段曉玲 |
| 地址: | 美國加***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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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磁輻射 虹膜 應用 | ||
1.一種用于向人眼的虹膜的前表面上應用電磁輻射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至少包括:
電磁輻射發生器,所述電磁輻射發生器包括激光設備;
計算機掃描系統,所述計算機掃描系統配置為將電磁輻射應用到虹膜前表面的總面積的百分比等于50%-75%或75%-100%;以及
由電磁輻射發生器產生的光束配置為匯聚于焦點并隨后以使得前表面上的能量密度大于眼底上的能量密度的方式發散。
2.一種用于向人眼的虹膜的前表面上應用電磁輻射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至少包括:
電磁輻射發生器,所述電磁輻射發生器包括SASER設備;
計算機掃描系統,所述計算機掃描系統將電磁輻射應用到前表面上,電磁輻射的應用留下未治療的虹膜區域;以及
電磁輻射路徑
包括SASER光束,以及
以使得前表面上的能量密度大于眼底上的能量密度的方式應用到前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以10.0-12.5度的發散角從焦點發散。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以12.5-15.0度的發散角從焦點發散。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以15.0-20.0度的發散角從焦點發散。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以大于20.0度的發散角從焦點發散。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電磁輻射應用到虹膜前表面的總面積的百分比等于50%-75%。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電磁輻射應用到虹膜前表面的總面積的百分比等于75%-100%。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計算機掃描系統配置為在虹膜的前表面上應用第一激光點和第二激光點。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在虹膜的前表面上產生的光點的直徑等于1-10微米。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在虹膜的前表面上產生的光點的直徑等于10-50微米。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在虹膜的前表面上產生的光點的直徑等于50-100微米。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在虹膜的前表面上產生的光點的直徑等于100-200微米。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光束在虹膜的前表面上產生的光點的直徑等于200-500微米。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裝置進一步包括注視固定靶子。
1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裝置包括配置為在治療期間探測眼睛運動的裝置。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中裝置進一步配置為轉換路徑的方向來對應眼睛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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