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安全防護方法、裝置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40340.6 | 申請日: | 2017-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9882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07 |
| 發明(設計)人: | 韓永順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B60R25/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魏嘉熹;南毅寧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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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安全 防護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車輛安全防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包括設置于車輛外部的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的車輛,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過驗證時解鎖車身;
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時間段內驗證通過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當所述第一時間段內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過驗證時,禁止通過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控制車輛通過與所述車輛匹配的車鑰匙解鎖車身;
所述車輛還包括設置于車輛內部的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第二生物特征信息通過驗證時啟動車輛;
該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到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時,確認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沒有采集到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或者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沒有通過驗證且所述車輛沒有通過與所述車輛匹配的車鑰匙解鎖車身;
輸出報警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禁止通過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包括:
當所述第一時間段內連續N次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過驗證時,在所述第一時間段之后的第二時間段內禁止通過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其中,所述N為大于1的整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第二時間段之后,執行所述在第一時間段內驗證通過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的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統計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過驗證的第一時間段的個數;
當所述個數大于閾值時,啟用車輛的攝像頭進行拍攝。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將所述攝像頭拍攝的視頻或圖像發送至云端服務器或用戶的移動終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信息包括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所述輸出報警信息包括:
向用戶的移動終端發送所述報警信息;或者
將所述報警信息發送至公安系統。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和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用戶的指紋信息。
8.一種車輛安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車輛,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設置于車輛外部,用于采集第一生物特征信息;
第一驗證模塊,用于在第一時間段內驗證通過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以及
車身控制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一時間段內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未通過驗證時,禁止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并控制車輛通過與所述車輛匹配的車鑰匙解鎖車身;當在所述第一時間段內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通過驗證時,控制車身解鎖;
還包括:
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設置于車輛內部,用于采集第二生物特征信息;
確認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到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時,確認所述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沒有采集到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或者第一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所述第一生物特征信息沒有通過驗證且所述車輛沒有通過與所述車輛匹配的車鑰匙解鎖車身;
報警模塊,用于輸出報警信息;
第二驗證模塊,用于驗證通過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所述第二生物特征信息;以及
車輛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的第二生物特征信息通過驗證時啟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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