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跟蹤區碼的更新方法、系統、電子設備和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34849.X | 申請日: | 2017-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610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明(設計)人: | 劉遂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南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60/04 | 分類號: | H04W60/04;H04W6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瑩;李相雨 |
| 地址: | 100032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跟蹤 更新 方法 系統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跟蹤區碼的更新方法、系統、電子設備和存儲介質。所述方法包括獲取通話記錄,通話記錄包括第一主叫的TAC及對應的城市區號;確定第二主叫的TAC,第二主叫的TAC是城市區號與默認城市區號匹配的第一主叫的TAC;確定第三主叫的TAC,第三主叫的TAC是與默認TAC不匹配的第二主叫的TAC;發送告警信息,告警信息包括第三主叫的TAC,以供系統維護平臺確定第三主叫的TAC對應的城市區號;接收返回的第三主被叫TAC對應的城市區號,以供SBC增加第三主被叫的TAC以及城市區號。所述方法通過對第一主叫TAC對應的城市區號進行篩選,得到可能存在漫游誤判的第二主叫TAC,進一步判斷第二主叫的TAC是否為新增TAC,可及時、高效的對新增TAC進行更新。
技術領域
本發明實施例涉及一種通信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跟蹤區碼的更新方法、系統、電子設備和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VoLTE(Voice over Long Term Evolution,長期演進上的語音)是基于IMS(IPMultimedia Subsystem,IP多媒體子系統)網的LTE(Long Term Evolution,長期演進)語音解決方案。
VoLTE用戶在進行通話時,IMS網需要具備判別VoLTE用戶通話時所在城市的功能,進而為后續用戶是否漫游、漫游計費、漫游話單呈現等工作提供依據。按照規范,該功能由SBC(Session Border Controller,會話邊界控制器)完成。
SBC判別VoLTE用戶通話時所在城市的具體原理如下:
SBC收到VoLTE用戶發起的呼叫時,會主動向LTE網絡發送請求位置信息的信令,LTE網絡最終會把該用戶當前的TAC(Tracking Area Code,跟蹤區碼)信息返回給SBC,SBC根據該TAC,以及自身網元配置的TAC配置表(TAC配置表包括每一TAC和城市區號的對應關系),映射出該TAC對應的城市區號,并將該城市區號通過信令發給IMS網絡后續的網元參考使用,以用戶計費。
在上述功能使用過程中,最關鍵的一環是SBC網元中TAC和城市區號對應關系表的準確性,現有技術中該表由人工進行配置,配置根據是分公司或者無線部門在LTE網絡的TAC調整或者新增TAC時,以人工方式通知SBC維護管理人員更新該配置表。而實際應用中,由于網絡變動比較頻繁,以及分公司、無線部門及SBC維護管理人員也存在崗位變更的情況,造成現網中經常出現SBC網元上TAC的信息不準確的問題。
SBC接收到LTE網絡返回的TAC,但發現該配置表中不存在該TAC,即SBC漏配置新增TAC以及對應的城市區號關系時,SBC則會將新增TAC對應一個默認的城市區號(一般是省會城市,例如鄭州市城市區號0371),根據該默認的城市區號進行該通話是否漫游的判斷,并以該默認的城市區號作為后續的VoLTE通話的計費依據。
可以理解的是,新增TAC可能恰好就是鄭州的城市區號,也可能不是對應鄭州的城市區號,而是對應河南其他地市例如洛陽,若發生在洛陽的VoLTE通話,主叫的話單的TAC被誤對應到0371城市區號上,后續話單上顯示鄭州漫游信息,并按照在鄭州漫游來計費。
可見,由于LTE網絡調整TAC或者新增TAC時,未及時通知IMS網絡修改對應的TAC,使得SBC默認為新增TAC指定一個對應的城市區號,而該默認的城市區號不是用戶實際發生通話所在城市的區號,新增TAC被誤對應到默認的城市區號。
現有技術的解決辦法是定期的更新TAC的對應表,以減少對于SBC來說,是新增TAC的幾率。
可以理解的是,這種解決辦法實施起來非常困難,網絡側的TAC的變動非常頻繁,每完整核查一次TAC的對應表的過程復雜,更不用說高頻的進行核查,付出的人力和時間成本很高,因此實際應用中仍可能無法及時發現TAC的變動的情況。
目前,現有技術還沒有相應的方法來解決上述問題。
發明內容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南有限公司,未經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南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934849.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