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回收煙氣中二氧化硫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22518.4 | 申請日: | 2017-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0143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7 |
| 發明(設計)人: | 李寧;王維江;王懷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17/04 | 分類號: | C01B17/04;C01B17/05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大卓悅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胡茵夢 |
| 地址: | 441000 ***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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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氧化硫 回收煙氣 硫磺 還原法 過濾分離催化劑 熔點 二氧化硫煙氣 回收有機溶劑 一氧化碳氣體 有機溶劑吸收 析出 工藝操作 含催化劑 顆粒硫磺 硫磺產品 液相催化 以廢治廢 活性高 脫硫率 催化劑 回收率 儲存 清潔 治理 | ||
1.一種回收煙氣中二氧化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含催化劑Se-La-Ce/Al2O3的有機溶劑吸收二氧化硫煙氣和一氧化碳氣體一段時間后,過濾分離催化劑,再從濾液中回收有機溶劑和析出硫磺;
催化劑的物質的量占二氧化硫物質的量的5%-20%;反應中一氧化碳用量為二氧化硫物質的量的1.6-2倍;吸收反應直到溶液由無色變為淡黃色;所述的有機溶劑為極性溶劑: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亞砜、乙腈或吡啶;所述有機溶劑物質的量與二氧化硫物質的量的比不超過5:1;所述Se-La-Ce/Al2O3催化劑中Se:La:Ce的質量比為1:1-2:2-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過程在80-100℃下進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得到的濾液通過減壓蒸餾,有機溶劑被冷凝回收,剩余固體為單質硫,水洗、烘干。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氧化硫煙氣來源于鋼鐵、電力、有色、石化、化工或建材行業產生的含二氧化硫的氣體,煙氣中二氧化硫的體積含量為0.l%-2.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e-La-Ce/Al2O3催化劑采用傳統的溶膠-凝膠法制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e-La-Ce/Al2O3催化劑中Se:La:Ce的質量比為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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