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交易數據處理方法、裝置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19205.3 | 申請日: | 2017-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984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艷芳;林家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8 | 分類號: | G06Q2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太合九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0 | 代理人: | 劉戈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開曼群島;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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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易數據處理 交易服務器 裝置及系統 身份信息 第三方 交易數據 用戶賬戶 便利性 綁定 上線 交易 申請 | ||
1.一種交易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待處理交易數據,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是以用戶在第三方服務器上的身份信息針對線下商品生成的;
根據所述身份信息、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和待付金額,生成支付請求;
將所述支付請求發送給所述第三方服務器,以供所述第三方服務器針對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從與所述身份信息綁定的用戶賬戶中扣除相應費用。
2.一種交易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門店終端或用戶終端發送的支付請求,所述支付請求是根據用戶在第三方服務器上的身份信息、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以及待付金額生成的;
根據所述交易編號和所述待付金額,針對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從與所述身份信息綁定的用戶賬戶中扣除相應費用;
其中,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是以所述身份信息針對線下商品生成的。
3.一種交易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待處理交易數據,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是以用戶在線上交易服務器上的線上身份信息針對所述用戶在實體門店選購的線下商品生成的;
根據所述線上身份信息、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和待付金額,生成支付請求;
將所述支付請求發送給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以供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針對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從與所述線上身份信息綁定的用戶賬戶中扣除相應費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據所述線上身份信息、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和待付金額,生成支付請求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掃描所述用戶預先向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注冊的會員碼,以獲取所述線上身份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掃描所述用戶預先向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注冊的會員碼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展示至少一種支付方式;
響應于支付方式的選擇操作,確定被選擇的支付方式為第一支付方式;
其中,所述第一支付方式是通過與所述線上身份信息綁定的用戶賬號進行支付的方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掃描所述用戶預先向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注冊的會員碼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向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發送會員碼請求,所述會員碼請求攜帶有所述用戶的非會員碼信息;
接收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根據所述非會員碼信息返回的所述用戶的會員碼。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線上身份信息、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和待付金額,生成支付請求,包括:
展示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對應的信息頁,所述信息頁上包含支付控件;
響應于針對所述支付控件的觸發操作,根據所述線上身份信息、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和待付金額,生成所述支付請求。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線上身份信息、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和待付金額,生成支付請求,包括:
根據所述線下商品在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上的線上價格,計算所述待付金額;
根據所述線上身份信息、所述待處理交易數據的交易編號和所述待付金額,生成所述支付請求。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線下商品在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上的線上價格,計算所述待付金額,包括:
向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發送優惠策略請求,所述優惠策略請求包括所述線上身份信息;
接收所述線上交易服務器根據所述線上身份信息返回的所述用戶可享受的線上優惠策略;
根據所述線上優惠策略和所述線下商品的線上價格,計算所述待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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