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汽車及其動力系統和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11827.1 | 申請日: | 2017-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918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春生;許伯良;羅永官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00 | 分類號: | B60W20/00;F02N11/08;F02N11/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強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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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汽車 及其 系統 控制 方法 | ||
1.一種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動機;
動力電池;
DC-DC變換器;
低壓蓄電池,所述低壓蓄電池與所述DC-DC變換器相連;
與所述發動機相連的副電機,所述副電機分別與所述DC-DC變換器和所述動力電池相連;
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動力電池發生故障且所述混合動力汽車的狀態滿足預設進入條件時,控制所述DC-DC變換器將所述低壓蓄電池的低壓直流電轉換高壓直流電以給所述副電機供電,以使所述副電機拖動所述發動機啟動,其中,所述副電機為發電機,如果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則判斷滿足所述預設進入條件:
(1)發動機系統無故障、且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發動機的發動機控制單元的通訊正常、且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混合動力汽車的變速箱控制單元的通訊正常、且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副電機的通訊正常;
(2)所述副電機自檢正常;
(3)所述副電機無故障且所述低壓蓄電池工作正常;
(4)所述副電機的最大扭矩大于第一預設扭矩;
(5)所述低壓蓄電池的電量達到預設電量;
(6)接收到用戶的上電操作;
(7)所述DC-DC變換器無故障;
(8)所述發動機的燃油系統工作正常且所述燃油系統的燃油量大于預設燃油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動力電池正常工作或所述混合動力汽車的狀態滿足預設退出條件時,控制所述DC-DC變換器停止將所述低壓蓄電池的低壓直流電轉換高壓直流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如果滿足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則判斷滿足所述預設退出條件:
(1)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發動機的發動機控制單元的通訊異常、或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混合動力汽車的變速箱控制單元的通訊異常、或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副電機的通訊異常;
(2)所述副電機自檢異常;
(3)所述副電機故障或所述低壓蓄電池工作異常;
(4)所述副電機的最大扭矩小于第二預設扭矩,所述第二預設扭矩小于所述第一預設扭矩;
(5)所述低壓蓄電池的電量小于所述預設電量;
(6)所述DC-DC變換器故障;
(7)所述發動機的燃油系統工作異常或所述燃油系統的燃油量小于或等于所述預設燃油量。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用于在所述發動機啟動成功之后,當所述低壓蓄電池的充電系統正常時,控制所述發動機帶動所述副電機進行發電并通過所述DC-DC變換器給所述低壓蓄電池充電。
5.一種混合動力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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