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支付控制方法、裝置、計算機裝置及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891105.4 | 申請日: | 2017-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906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6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淼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40 | 分類號: | 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賽恩倍吉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44334 | 代理人: | 皮尚慧,廖媛敏 |
| 地址: | 519085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付 控制 方法 裝置 計算機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支付控制方法,應用于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若所述終端的屏幕處于熄滅狀態(tài),則獲取用戶對所述終端的指紋模組的觸控操作,并獲取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指紋信息;
判斷獲取到的觸控操作是否滿足預設條件以及判斷所述指紋信息是否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
若所述觸控操作滿足預設條件并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則控制所述屏幕處于點亮狀態(tài)并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觸控操作滿足預設條件并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則控制所述屏幕處于點亮狀態(tài)并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包括:
所述觸控操作包括滑動操作,若所述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與第一預設方向一致,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則控制所述屏幕顯示與所述第一預設方向對應的第一支付界面;或者
所述觸控操作包括滑動操作,若所述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與第二預設方向一致,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則控制所述屏幕顯示與所述第二預設方向對應的第二支付界面;其中,所述第一支付界面和第二支付界面為不同的支付界面;或者
若所述觸控操作滿足預設條件并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則控制所述屏幕處于點亮狀態(tài)并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主動支付界面、被動支付界面或網(wǎng)銀支付界面。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付界面和所述第二支付界面屬于終端所安裝的同一支付應用的不同支付界面;或者,所述第一支付界面和所述第二支付界面屬于終端所安裝的不同支付應用對應的支付界面。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獲取用戶對所述終端的指紋模組的觸控操作,并獲取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指紋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預設與預設觸控操作的預設滑動方向對應的映射關系表,其中,所述映射關系表定義了若干個預設指紋信息與若干個支付應用的對應關系;
所述控制所述屏幕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包括:
依據(jù)所述預設滑動方向獲取所述映射關系表;
依據(jù)所述指紋信息以及所述映射關系表確定所述指紋信息對應的支付應用;
控制所述屏幕顯示與確定的所述支付應用對應的支付界面。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支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屏幕處于點亮狀態(tài)并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包括:
控制所述屏幕部分點亮以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或者
控制所述屏幕全部點亮以顯示與預設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或者
控制所述屏幕熄屏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
6.一種支付控制裝置,應用于安裝有至少一個支付應用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當所述終端的屏幕處于熄滅狀態(tài)時,獲取用戶對所述終端的指紋模組的觸控操作,并獲取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指紋信息;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獲取到的觸控操作是否滿足預設條件以及判斷所述指紋信息是否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
顯示控制模塊,用于當所述觸控操作滿足預設條件并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時,控制所述屏幕處于點亮狀態(tài)并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支付界面。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付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操作包括滑動操作;
所述顯示控制模塊,具體用于:
當所述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與第一預設方向一致,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時,控制所述屏幕顯示與所述第一預設方向對應的第一支付界面;或者
當所述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與第二預設方向一致,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時,控制所述屏幕顯示與所述第二預設方向對應的第二支付界面;其中,所述第一支付界面和第二支付界面為不同的支付界面;或者
當所述觸控操作滿足預設條件并且所述指紋信息與預設指紋信息匹配時,控制所述屏幕處于點亮狀態(tài)并顯示與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主動支付界面、被動支付界面或網(wǎng)銀支付界面。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付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付界面和所述第二支付界面屬于終端所安裝的同一支付應用的不同支付界面;或者,所述第一支付界面和所述第二支付界面屬于終端所安裝的不同支付應用對應的支付界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未經(jīng)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891105.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