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的海浪主動補償登乘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86922.0 | 申請日: | 2017-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730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5 |
| 發明(設計)人: | 魏延輝;張皓淵;高延濱;韓寒;王安琪;羅姍姍;徐麗學;趙延峰;朱強;郝晟功;郭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航士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航士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3/22 | 分類號: | B66C13/22;B66C15/00;B66C13/00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偉晨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23209 | 代理人: | 張偉 |
| 地址: | 150001 黑龍江***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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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海浪 主動 補償 系統 | ||
1.一種電動的海浪主動補償登乘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登乘扶梯(1)、橫滾機構(2)、底座(3)、俯仰機構(4)、伸縮機構(5);所述底座(3)通過橫滾機構支撐鉸鏈(6)與橫滾機構(2)活動連接,所述底座(3)上還固定安裝有橫滾機構電動執行部件(7),所述橫滾機構電動執行部件(7)的活動端與所述橫滾機構(2)固定連接,所述橫滾機構(2)一端與所述登乘扶梯(1)固定連接,另一端通過俯仰機構支撐鉸鏈(8)與俯仰機構(4)活動鏈接,所述橫滾機構(2)上固定安裝有俯仰機構電動執行部件(9),所述俯仰機構電動執行部件(9)的活動端與所述俯仰機構(4)固定連接,俯仰機構(4)上加工有移動滑槽(10),所述移動滑槽(10)內設置有伸縮機構(5),所述俯仰機構(4)底端固定設置有伸縮機構電動執行部件(11),所述伸縮機構電動執行部件(11)的活動端與所述伸縮機構(5)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的海浪主動補償登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滾機構(2)包括底部支撐框架(21)、站立平臺(22)、橫滾機構護欄(23);所述底部支撐框架(21)下方過橫滾機構支撐鉸鏈(6)與所述底座(3)活動連接,所述底部支撐框架(21)上方通過俯仰機構支撐鉸鏈(8)與俯仰機構(4)活動連接,所述底部支撐框架(21)頂端固定安裝有站立平臺(22),所述站立平臺(22)四周設置有橫滾機構護欄(23),所述橫滾機構護欄(23)上加工有進人口和出人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的海浪主動補償登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俯仰機構(4)包括俯仰機構支撐框架(41),所述俯仰機構支撐框架(41)與所述橫滾機構(2)的底部支撐框架(21)活動連接,所述俯仰機構支撐框架(41)上加工移動滑槽(10),所述俯仰機構支撐框架(41)上設置有兩排俯仰機構護欄(42),所述俯仰機構支撐框架(41)底端與俯仰機構電動執行部件(9)的活動端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動的海浪主動補償登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機構(5)包括伸縮機構支撐踏板(51),所述伸縮機構支撐踏板(51)設置在所述移動滑槽(10)內,所述伸縮機構踏板(51)與伸縮機構電動執行部件(11)的活動端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的海浪主動補償登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登乘扶梯(1)包括登乘樓梯(12),所述登乘樓梯(12)底部設置有若干組承重梁(13),所述登乘樓梯(12)頂端與轉接平臺(15)固定連接,所述轉接平臺(13)和所述登乘樓梯(12)兩側分別設置有樓梯扶手(1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動的海浪主動補償登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接平臺(15)與所述站立平臺(22)處在同一水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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