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866632.X | 申請日: | 2017-09-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471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2 |
| 發明(設計)人: | 閔海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森伯格(上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0/2575 | 分類號: | H04B10/2575;H04B10/2581;H04B7/0413 |
| 代理公司: | 蘇州集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69 | 代理人: | 安紀平 |
| 地址: | 201700 上海市青浦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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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實現 mimo 傳輸 通信 設備 | ||
1.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近端機和遠端機,所述遠端機包括用于對上行鏈路信號進行頻率變換的遠端上行信號處理模塊;
所述近端機將接收到兩路下行鏈路信號,一路下行鏈路信號不經頻率變換輸出至遠端機,另一路下行鏈路信號經頻率變換后輸出至遠端機,遠端機將接收到的未經頻率變換的下行鏈路信號輸出,將經過頻率變換的下行鏈路信號恢復至原頻率后輸出;
所述遠端機將接收到兩路上行鏈路信號,一路上行鏈路信號不經頻率變換輸出至近端機,另一路上行鏈路信號經所述遠端上行信號處理模塊頻率變換后輸出至近端機,近端機將接收到的未經頻率變換的上行鏈路信號輸出,將經過頻率變換的上行鏈路信號恢復至原頻率后輸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機包括
第一近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和第二近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均用于輸入/輸出上行鏈路信號/下行鏈路信號;
與第一近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相連的近端信號功放模塊,用于對上行鏈路信號/下行鏈路信號進行信號放大;
與第二近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相連的近端信號變頻模塊,用于對上行鏈路信號/下行鏈路信號進行頻率變換;
與近端信號功放模塊和近端信號變頻模塊均相連的近端合路器,用于對下行鏈路信號進行合路;
與近端信號功放模塊和近端信號變頻模塊均相連的近端分路器,用于對上行鏈路信號進行分路;
與近端分路器和近端合路器均相連的近端光電轉換模塊,用于對上行鏈路信號/下行鏈路信號進行光電轉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遠端機還包括
第一遠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和第二遠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均與所述遠端上行信號處理模塊相連,均用于輸入/輸出上行鏈路信號/下行鏈路信號;
與第一遠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和第二遠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均相連的遠端下行信號處理模塊,用于對下行鏈路信號進行信號濾波放大、頻率變換;
與遠端下行信號處理模塊相連的遠端分路器,用于對下行鏈路信號進行分路;
與遠端上行信號處理模塊相連的遠端合路器,用于對上行鏈路信號進行合路;
與遠端分路器和遠端合路器均相連的遠端光電轉換模塊,用于將上行鏈路信號/下行鏈路信號進行光電轉換。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信號功放模塊包括近端下行信號放大模塊和近端上行信號放大模塊,所述近端下行信號放大模塊和近端上行信號放大模塊均包括放大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信號變頻模塊包括近端下行信號變頻模塊和近端上行信號變頻模塊,所述近端下行信號變頻模塊和近端上行信號變頻模塊均包括依次串聯連接的放大器、混頻器、放大器。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遠端下行信號處理模塊包括遠端下行信號放大模塊和遠端下行信號變頻模塊,所述遠端下行信號放大模塊包括濾波器和與濾波器串聯的放大器,所述遠端下行信號變頻模塊包括依次串聯連接的濾波器、混頻器、放大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遠端上行信號處理模塊包括遠端上行信號放大模塊和遠端上行信號變頻模塊,所述遠端上行信號放大模塊包括濾波器和濾波器串聯的放大器,所述遠端上行信號變頻模塊包括依次串聯連接的濾波器、混頻器、放大器。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實現MIMO傳輸的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近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包括第一近端雙工器,所述第二近端信號輸入輸出模塊包括第二近端雙工器,所述第一近端雙工器的一端與基站收發信機相連,另一端分別與近端下行信號放大模塊和近端上行信號放大模塊相連;所述第二近端雙工器的一端與基站發信機相連,另一端分別與近端下行信號變頻模塊和近端上行信號變頻模塊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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