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去除和改變有害顆粒改進烴類轉化催化劑配方的方法以及改變部分的重復利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39973.8 | 申請日: | 2012-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263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26 |
| 發明(設計)人: | 奧古斯托·R·基尼奧內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匡特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9/08 | 分類號: | B01J29/08;B01J35/02;B01J37/00;C10G1/08;C10G3/00;C10G11/18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2104 | 代理人: | 樊戎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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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去除 改變 有害 顆粒 改進 轉化 催化劑 配方 方法 以及 部分 重復 利用 | ||
1.一種制備改進的噴霧干燥流化烴類轉化裂化催化劑的方法,包括:
提供噴霧干燥流化烴類轉化裂化催化劑顆粒;
去除超過50%的大于閾值的顆粒,所述閾值為70微米,從而產生所述改進的噴霧干燥流化烴類轉化裂化催化劑以及具有大于70微米的顆粒的催化劑部分,其中,大于所述閾值的所述催化劑部分被處理,使得其平均粒徑減小至少10微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大于所述閾值的所述催化劑部分被處理,使得其平均粒徑減小至少10微米,并且被處理的所述催化劑與另一催化劑或催化劑組成重新混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粒徑的減小通過研磨操作實現,以生產研磨后的產物。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全部或部分研磨后的產物被重新分級,以去除小于最小值的顆粒,優選地,所述研磨后的產物中小于所述最小值的微粒被再次研磨至小于10微米,然后與其他催化劑組合物結合,形成平均粒徑大于所述最小值的噴霧干燥產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所述方法通過去除超過50%的小于最小閾值的顆粒和超過50%的大于最大閾值的顆粒,所述最小閾值等于或小于41微米、優選31微米,所述最大閾值等于或大于70微米、優選大于89微米。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大于所述閾值的顆粒按照權利要求2、3或4中的方式處理,優選地,粒徑減小過程產生的微粒通過氣篩、篩選或者類似過程去除。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有的或部分所述微粒被再次研磨,以使它們能夠被重新噴霧干燥成有用的產品。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劑采用物理篩選過程分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劑先通過氣篩分離,然后通過物理篩選分離過程進一步分離為一個或多個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應用于用來制備“原位”烴類加工催化劑的噴霧干燥催化劑前體,以獲得改進的“原位”烴類轉化催化劑。
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烴類轉化裂化催化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添加具有較小經濟價值的微粒以提高配方的流化特性。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催化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小閾值和所述最大閾值選自:
(i)所述最小閾值為20-50微米,所述最大閾值為70-110微米;
(ii)所述最小閾值為40微米,所述最大閾值為90微米;
(iii)所述最小閾值有選為30微米,所述最大閾值優選為90微米;
(iv)所述最小閾值優選為30微米,所述最大閾值優選為100微米。
13.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烴類轉化裂化催化劑組合物,應用于用來制備改進的“原位”催化劑的噴霧干燥中間產品。
14.一種使用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改進的烴類轉化裂化催化劑組合物的過程,其特征在于,所述過程選自:
(i)烴類轉化過程;
(ii)改進的硫化催化裂化過程;
(iii)深度催化裂化過程;
(iv)生物質轉化過程;
(v)石腦油裂解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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