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祛痘組合物及含有該組合物的護膚品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838193.1 | 申請日: | 2017-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962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葛嘯虎;陳海佳;王一飛;王小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賽萊拉干細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9789 | 分類號: | A61K8/9789;A61Q19/00;A61Q17/00;A61K36/71;A61K36/65;A61P17/10;A61P31/04;A61P2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huán)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宋靜娜,郝傳鑫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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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組合 含有 護膚品 | ||
1.一種祛痘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牡丹提取物、薰衣草提取物和番石榴葉提取物;所述牡丹提取物包含牡丹花提取物和牡丹根提取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祛痘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牡丹提取物、薰衣草提取物和番石榴葉提取物的重量之比為:牡丹提取物:薰衣草提取物:番石榴葉提取物=3~6:1~3: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祛痘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牡丹提取物、薰衣草提取物和番石榴葉提取物的重量之比為:牡丹提取物:薰衣草提取物:番石榴葉提取物=4:2:1。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祛痘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牡丹花提取物和牡丹根提取物的重量之比為:牡丹花提取物:牡丹根提取物=3:1~5。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祛痘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牡丹花提取物和牡丹根提取物的重量之比為:牡丹花提取物:牡丹根提取物=1:1。
6.一種含有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祛痘組合物的護膚品。
7.如權利要求6所述含有祛痘組合物的護膚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祛痘組合物在所述護膚品中的重量百分含量為1~20%。
8.如權利要求6所述含有祛痘組合物的護膚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祛痘組合物在所述護膚品中的重量百分含量為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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