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融合器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823425.6 | 申請日: | 2017-09-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811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蕭慕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醫(yī)景通(北京)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44 | 分類號: | A61F2/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黃威;郭迎俠 |
| 地址: | 100005 北京市東城區(qū)***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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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上架體 下架體 融合器 椎骨 基架 樞接 轉動 張開 驅動 限位機構 操作孔 出入口 支撐力 兩節(jié) 植入 配合 保證 | ||
1.一種融合器,用于椎骨手術中,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器包括:
基架,其包括上架體和下架體,所述上架體和下架體的一端相互樞接以使二者能夠相對轉動,所述上架體與下架體的另一端配合設有限位機構,所述限位機構用于限制所述上架體僅能夠在張開方向上轉動,同時限制所述上架體與下架體的相對位置;以及
傳動機構,其設于所述基架內,所述上架體和下架體相樞接的一端設有用于為驅動所述傳動機構提供出入口的第一操作孔,所述傳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上架體轉動以調節(jié)所述上架體與下架體間的張開角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機構包括設于所述上架體上的多個第一棘齒和多個設于所述下架體上并能夠和所述第一棘齒嚙合的第二棘齒。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架體至少包括頂板和設于所述頂板上的第一端板及第二端板,所述下架體至少包括底板和樞接在所述底板上并與所述第一端板位置相對且位于所述第一端板內側的第三端板,所述第二端板與所述底板樞接,所述第一棘齒設于所述第一端板朝向所述第三端板的一面上,所述第二棘齒設于所述第三端板朝向所述第一端板的一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端板與所述底板間設有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用于使所述第三端板上的第二棘齒與所述第一端板上的所述第一棘齒保持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為設置在所述第三端板未設有所述第二棘齒的一面以及所述底板的上表面間的彈簧;或者所述彈性件為設置在用于樞接所述第三端板和底板的銷軸上的扭簧,所述扭簧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底板及第三端板相抵。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包括裝設在所述上架體上的齒條、裝設在所述下架體上并能夠相對所述下架體轉動的傳動軸以及固定套設在所述傳動軸上并與所述齒條相嚙合以通過所述齒條帶動所述上架體樞轉的齒輪。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軸垂直所述第三端板,所述第一操作孔設于所述第二端板上,所述第一端板上開設有第二操作孔,所述傳動軸朝向所述第一操作孔和第二操作孔的一端均設有用于和外部驅動裝置連接的連接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架體和下架體上均設置有用于將所述融合器固定在骨組織上的固定螺栓。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架體和下架體上均設有多個用于植入填充物的植入孔。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9所述的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架體的上表面和下架體的下表面上均設有防滑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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