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販賣機、販賣機裝置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776814.8 | 申請日: | 2017-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814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沖;楊鑫;鄒德強;成延坡;於志淵;羅秋云;馬星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博思匯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7/00 | 分類號: | G07F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宋南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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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販賣 裝置 系統 | ||
1.一種販賣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購買操作單元、取貨操作單元、MIFI掉落控制單元、MIFI擺放控制單元、漫游卡發卡單元以及第一處理器,所述第一處理器分別對所述購買操作單元、所述取貨操作單元、所述MIFI掉落控制單元、所述MIFI擺放控制單元以及所述漫游卡發卡單元進行控制;
所述購買操作單元用于接收用戶對漫游卡或MIFI的購買請求,并將所述購買請求發送至所述第一處理器,接收所述第一處理器控制所述購買操作單元生成與所述購買請求對應的購買憑條的指令,生成所述購買憑條;
所述取貨操作單元用于獲取所述用戶根據所述購買憑條輸入的信息,所述信息包括所述用戶的購買信息,將所述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處理器;
所述第一處理器用于當判斷所述信息為所述漫游卡的購買信息時,控制所述漫游卡發卡單元發送所述漫游卡給所述用戶,
當判斷所述信息為所述MIFI的購買信息時,控制所述MIFI擺放控制單元輸送所述MIFI至所述MIFI掉落控制單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販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MIFI擺放控制單元包括多個彈簧貨道和多個驅動電機,所述多個彈簧貨道用于放置所述MIFI,所述第一處理器分別與所述多個驅動電機耦合,所述多個驅動電機中的每個驅動電機與所述多個彈簧貨道中的每個彈簧貨道一一連接,所述驅動電機用于受所述第一處理器控制驅動所述彈簧貨道轉動,以使放置于所述彈簧貨道上的所述MIFI輸送到所述MIFI掉落控制單元。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販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販賣機還包括標簽讀寫器,所述標簽讀寫器設置于所述MIFI掉落控制單元與所述第一處理器耦合,所述標簽讀寫器用于采集輸送的所述MIFI的信息,并將輸送的所述MIFI的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處理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販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購買操作單元包括第一觸控屏、第一鍵盤、憑條打印機以及憑條出口,所述第一處理器分別與所述第一鍵盤、所述第一觸控屏以及所述憑條打印機耦合,所述憑條打印機與所述憑條出口連通;
所述第一鍵盤和所述第一觸控屏用于接收所述用戶對所述漫游卡或所述MIFI的購買請求,并將所述購買請求發送至所述第一處理器;
所述第一觸控屏還用于顯示與所述用戶對所述漫游卡或所述MIFI的購買請求對應的信息;
所述憑條打印機用于接收所述第一處理器控制所述憑條打印機生成與所述購買請求對應的購買憑條的指令,生成所述購買憑條。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販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貨操作單元包括第二觸控屏、第二鍵盤、第一掃碼槍以及取卡口,所述第一處理器分別與所述第二鍵盤、所述第二觸控屏以及所述第一掃碼槍耦合,所述取卡口與所述漫游卡發卡單元連通;
所述第二鍵盤和所述第二觸控屏用于獲取所述用戶根據所述購買憑條輸入的信息,將所述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處理器;
所述第二觸控屏還用于顯示與所述用戶根據所述購買憑條輸入的信息對應的信息;
所述第一掃碼槍用于獲取所述購買憑條上的二維碼信息或條形碼信息,將所述二維碼信息或所述條形碼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處理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販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販賣機還包括圖像采集裝置和存儲器,所述第一處理器分別與所述圖像采集裝置和所述存儲器耦合,所述圖像采集裝置用于采集所述用戶的圖像信息,所述第一處理器用于將所述圖像信息處理后存儲到所述存儲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販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販賣機還包括多網口路由器,所述多網口路由器與所述第一處理器耦合,所述多網口路由器用于將所述販賣機接入網絡。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販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販賣機還包括充電裝置和USB接口,所述充電裝置與所述USB接口耦合,所述充電裝置用于通過所述USB接口為電子設備充電。
9.一種販賣機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和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販賣機的內部結構,所述第一處理器、所述購買操作單元、所述取貨操作單元、所述MIFI掉落控制單元、所述MIFI擺放控制單元以及所述漫游卡發卡單元均設置于所述外殼內。
10.一種販賣機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MIFI歸還機和權利要求9所述的販賣機,所述MIFI歸還機包括貨柜、第三觸控屏、第二掃碼槍以及第二處理器,所述第二處理器分別與所述貨柜、所述第三觸控屏以及所述第二掃碼槍連接;
所述第三觸控屏用于接收所述用戶輸入的對所述MIFI的歸還請求,并將所述歸還請求發送至所述第二處理器,顯示與所述用戶輸入的所述MIFI的歸還請求對應的信息;
所述第二掃碼槍用于獲取所述購買憑條上的二維碼信息或條形碼信息,將所述二維碼信息或所述條形碼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二處理器;
所述第二處理器用于根據所述歸還請求、所述二維碼信息或所述條形碼信息控制所述貨柜打開以供用戶歸還所述M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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