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的能效檢測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75972.1 | 申請日: | 2017-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257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付子興;楊云霞;李志坤;陳琳琳;茅忠群;諸永定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R21/02 | 分類號: | G01R21/02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王瑩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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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蒸箱 能效 檢測 裝置 方法 | ||
1.一種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的能效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包括能夠置入電蒸箱(1)內膽中的容器(2)、設置在容器(2)內的溫度傳感器(3)、以及能效測試儀(4);
所述能效測試儀(4)包括功率計(41)和控制器(42),所述功率計(41)的信號輸入端與電蒸箱(1)電連接,所述功率計(41)的信號輸出端與控制器(42)電連接以將檢測獲取的電蒸箱(1)的電工作數據傳送至控制器(42)中,所述溫度傳感器(3)與所述控制器(42)電連接以將獲取的容器(2)內盛放介質的溫度傳送至控制器(42),所述控制器(42)與電蒸箱(1)的控制電路板電連接以控制電蒸箱(1)的啟停;
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的能效檢測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在容器(2)內注入質量為m1的水,并將注入水的容器(2)放置在電蒸箱(1)內;
步驟2、電蒸箱(1)啟動工作,將容器(2)中的水加熱至設定的標準測試溫度,判斷容器(2)內的水是否能夠達到標準測試溫度,當溫度傳感器(3)檢測到容器(2)中的水達到標準測試溫度后,控制器(42)控制電蒸箱(1)停止工作,同時功率計(41)記錄電蒸箱(1)此次工作的工作時間t、總耗電量W并傳送至控制器(42);
如果容器(2)內的水無法達到標準測試溫度,則重新進行測試,并且在進行步驟2時,將容器(2)中的水加熱至設定的非標準測試溫度;
步驟3、控制器(42)根據以下計算公式計算電蒸箱(1)的能效值η:
其中p為電蒸箱的輸出功率,c1為水的比熱容,c2為容器的比熱容,m2為容器的質量,T0為容器的初始溫度,T1為容器內水的初始溫度,T2為電蒸箱停止工作時容器內水的最終溫度,t為電蒸箱的工作時間,μ為有效體積傳遞系數,V為電蒸箱內膽的體積,V1為容器內水的體積;
x為測試溫度區分參數值,容器(2)中的水能夠達到標準測試溫度對應的測試溫度區分參數值大于容器(2)中的水無法達到標準測試溫度對應的測試溫度區分參數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傳感器(3)設置在容器(2)內的底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計(41)內設置有存儲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傳感器(3)通過模數轉換電路(43)連接至所述控制器(42)。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2)采用圓柱形的硼硅容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電蒸箱(1)工作過程中,電蒸箱(1)的工作時間達到設定的上限時間或者電蒸箱(1)的水箱中無水時,容器(2)中水仍未達到標準測試溫度,則判斷容器(2)內的水無法達到標準測試溫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電蒸箱(1)啟動工作前,將電蒸箱(1)的水箱加水至最大刻度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常溫環境下進行電蒸箱(1)的能效檢測。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標準測試溫度為100℃,所述非標準測試溫度為5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蒸箱能效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盛放有水的容器(2)分別放置在電蒸箱(1)內不同的架層上進行能效檢測并計算獲取相應的電蒸箱(1)能效值,將計算獲取的最小的電蒸箱(1)的能效值作為該電蒸箱(1)的能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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