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開閉器單元及使用它的鐵道車輛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766971.0 | 申請日: | 2017-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671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佐藤隆;藪雅人;田村幸三;田井裕己;土屋賢治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產機系統(tǒng) |
| 主分類號: | B60L5/00 | 分類號: | B60L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11038 | 代理人: | 李成海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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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開閉 單元 使用 鐵道 車輛 | ||
1.一種開閉器單元,所述開閉器單元具備:
使固定電極和可動電極接合、分離的開閉器;
與前述固定電極電氣性地連接的第一套管導體;
與前述可動電極電氣性地連接的第二套管導體;
向前述開閉器供給驅動力的操作機構;和
覆蓋前述開閉器、前述第一套管導體及前述第二套管導體的絕緣殼體,
其特征在于,與前述可動電極的可動方向呈大致直線狀地配置了前述操作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閉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一套管導體和前述第二套管導體被設置在前述絕緣殼體的側方。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開閉器單元,其特征在于,前述開閉器、前述第一套管導體及前述第二套管導體被配置在大致相同的平面內。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開閉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前述絕緣殼體還具有與前述第一套管導體連接的第三套管導體或與前述第二套管導體連接的第四套管導體。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開閉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前述可動電極和前述操作機構被配置成同軸,經與它們同軸設置的絕緣操作桿供給驅動力。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開閉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前述可動電極和前述操作機構被配置在不同的高度,經與前述可動電極同軸設置的絕緣操作桿及連接該絕緣操作桿和前述操作機構的連桿供給驅動力。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開閉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封入了絕緣氣體的前述絕緣操作桿的周圍空間由設置在前述開閉器側的第一波紋管和設置在前述操作機構側的第二波紋管夾著,
前述絕緣操作桿移動時的前述第一波紋管的容積變化量和前述第二波紋管的容積變化量大致一致。
8.一種鐵道車輛,其特征在于,
將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開閉器單元以前述可動電極的可動方向和前述鐵道車輛的行進方向大致一致的方式設置在車頂上,并且,
能夠使與前述第一套管連接的第一電纜終端分線盒和與前述第二套管連接的第二電纜終端分線盒接合、分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鐵道車輛,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外裝殼體,所述外裝殼體覆蓋前述開閉器單元的側方和上方,且機械性地保持與前述第一電纜終端分線盒連接的第一電纜及與前述第二電纜終端分線盒連接的第二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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