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鋼結構廠房吊車梁施工屋面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764111.3 | 申請日: | 2017-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199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明(設計)人: | 秦龍海;江涌波;張偉斌;林君偉;陳嘉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21/00 | 分類號: | E04G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瑞聯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411 | 代理人: | 張清彥 |
| 地址: | 51022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鋼結構廠房 吊車 施工 屋面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建筑物施工,特別涉及利用吊車梁施工鋼結構廠房屋面的方法。
背景技術
工廠房建筑,主要由廠房基體、吊車梁和廠房屋面組成。廠房基體包括基礎、結構柱和結構梁等,廠房基體頂部建造有廠房屋面。對于鋼結構廠房屋面,一般采用施工方法為:先在地面組對、焊接及拼裝部件,或是先制作整個鋼結構屋面,然后用地面吊車吊裝部件或整個鋼結構屋面至高空指定位置,最后實施安裝。傳統施工方法要求施工場地空間充足,作業范圍寬敞,但由于存在周邊工程同時施工情形,受場地限制大,甚至無法進行屋面吊裝;況且,大跨度屋面結構吊裝作業非常困難。也有采用搭設高空腳手架平臺散裝屋面施工方法,此方法腳手架搭設量大、成本高,且高空作業安全風險大。又或有采用傳統高空軌道滑移施工方法,此方法在高空制作用于滑移安裝鋼結構屋面各分塊的滑移軌道、承重平臺及操作平臺,之后將各鋼結構屋面分塊滑移至指定位置逐一拼接安裝,此方法可減小施工場地限制造成的影響,可在高空形成施工空間,但此方法需要制作安裝專用的滑移軌道及相關滑動設備,且對所用軌道及設備要求較高,安裝軌道過程中機械操作困難,且高空作業具有極大危險性。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利用廠房吊車梁作為施工基礎以提高施工效率且不需臨時支撐架構和額外施工場地的鋼結構廠房屋面施工方法。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鋼結構廠房吊車梁施工屋面的方法,其施工過程是:(1)在廠房基體的導軌上安裝就位吊車梁,并利用吊車梁搭設操作平臺,使操作平臺與吊車梁連接;(2)沿著導軌移動空載吊車梁至廠房基體的一側,并在操作平臺上放置1#屋面構件;(3)往廠房基體的另一側移動吊車梁,使操作平臺輸送1#屋面構件至目標工位,鋪設1#屋面構件于廠房基體上;(4)往復地移動吊車梁以重復步聚2和3,直至鋪設完成所有屋面構件;(5)基于吊車梁上的操作平臺作為移動式施工場地,拼接完成所有屋面構件。
進一步地,所述搭設操作平臺包括安裝鋼管腳手架步驟,依次是安裝掃地桿及立桿、安裝水平桿、安裝剪刀撐、安裝頂托、放主龍骨、安裝木夾板和安裝欄桿。
所述屋面構件與操作平臺間有千斤頂,千斤頂支撐于屋面構件兩端。
所述1#屋面構件與廠房基體連接施工時,將1#屋面構件兩端處的千斤頂下降,微調整廠房吊車梁,將1#屋面構件支座底板與結構柱頂端預設鋼板對正之后,將1#屋面構件支座底板與結構柱頂端預設鋼板連接固定。
實施本發明技術方案,由于利用廠房自身吊車梁作為施工基礎,實現在吊車梁上搭設操作平臺以及建造屋面構件,取得了兩方面進步:一方面,搭設操作平臺時不需增加臨時支撐架構,因而減少因需額外施工支持架構所需時間,不僅節省施工時間和材料成本,且拆除操作平臺快速方便;另一方面,屋面構件施工不需要事先在第二施工現場施工后再吊裝及拼裝,更不需要制作專用滑移設備,省去拼裝環節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難度和作業風險,更能實時施工屋面構件過程中能隨時調校誤差以增強施工精度。
附圖說明
圖1為吊車梁施工屋面的方法工況圖。
圖2為操作平臺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運送吊裝1#屋面構件的起始狀態示意圖。
圖4為運送吊裝1#屋面構件的完成狀態示意圖。
圖5為屋面構件拼接的施工示意圖。
圖中:1-廠房基體,2-導軌,3-吊車梁,4-操作平臺,4.1-鋼管腳手架,4.2-井子架,4.3-主龍骨,5-千斤頂,6-連系件,7-屋面構件,7.1-1#屋面構件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鋼結構廠房吊車梁施工屋面的方法是:
1、如圖1,在廠房基體1上預埋澆筑導軌2,利用地面吊車將橋式的吊車梁3吊裝至導軌2上就位。調試好吊車梁,保證吊車梁能夠在導軌上順利平移以運輸建材。選用吊車梁承重限值應確保大于操作平臺、鋼結構屋面構件及其它所需施工荷載的總重量,以保證工程安全。采用采用ABAQUS通用有限元分析軟件,分析單元采用C3D8R縮減積分實體單元,計算書吊車梁承重限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經廣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764111.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