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玻璃纖維組合物及其玻璃纖維和復合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62134.0 | 申請日: | 2017-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2246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章林;邢文忠;曹國榮;洪秀成;姚忠華;陳宗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巨石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13/00 | 分類號: | C03C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名華博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53 | 代理人: | 李冬梅;苗源 |
| 地址: | 314500 浙江省嘉興市桐***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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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玻璃纖維 組合 及其 復合材料 | ||
1.一種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組合物含有下述組分,各組分的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如下:
并且,上述組分的合計含量大于99.3%,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1=(Al2O3+MgO)/SiO2的范圍為0.43-0.56,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2=(CaO+MgO)/(SiO2+Al2O3)的范圍為0.255-0.29,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3=(MgO+SrO)/CaO的范圍為0.8-1.15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組合物含有下述組分,各組分的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如下:
并且,上述組分的合計含量大于99.5%,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1=(Al2O3+MgO)/SiO2的范圍為0.435-0.525,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2=(CaO+MgO)/(SiO2+Al2O3)的范圍為0.255-0.29,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3=(MgO+SrO)/CaO的范圍為0.8-1.15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組合物由下述組分組成,各組分的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如下:
并且,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1=(Al2O3+MgO)/SiO2的范圍為0.435-0.525,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2=(CaO+MgO)/(SiO2+Al2O3)的范圍為0.255-0.29,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3=(MgO+SrO)/CaO的范圍為0.8-1.152。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Al2O3+MgO的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26.1-31%。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重量百分比的比值C1=(Al2O3+MgO)/SiO2的范圍為0.44-0.515。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SiO2的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58.1-59.9%。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還包含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小于1%的Li2O、ZrO2、CeO2、B2O3和F2中的一種或多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還包含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小于等于0.55%的Li2O。
9.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SrO的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0.5-1.3%。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組合物含有下述組分,各組分的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如下:
并且,該組合物的玻璃液相線溫度小于等于1250℃。
11.一種玻璃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由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纖維組合物制成。
12.一種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材料包括如權利要求11中所述的玻璃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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