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具有一氧化氮合酶活性的貴金屬納米材料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54491.2 | 申請日: | 2017-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9815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海蕓;吳曉春;顏姣;王黎明;陳春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納米科學中心 |
| 主分類號: | B22F1/02 | 分類號: | B22F1/02;B22F1/00;A61K33/38;A61K33/24;A61K33/242;A61K33/243;B82Y40/00;B82Y3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鞏克棟 |
| 地址: | 10019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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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貴金屬納米材料 一氧化氮合酶 精氨酸 催化 應用 細胞 | ||
1.一種具有一氧化氮合酶活性的貴金屬納米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GNRs@Au、GNRs@Ag、GNRs@AuAg、GNRs@Pd、GNRs@Pt或GNRs@SiO2中的任意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貴金屬納米材料催化L-精氨酸產生NO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向緩沖液中加入L-精氨酸溶液;
(2)加入貴金屬納米材料;
(3)加入NADPH溶液,產生NO。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緩沖液包括Tris-HCl緩沖液、PBS緩沖液或磷酸鹽緩沖液中的任意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緩沖液為Tris-HCl緩沖液。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緩沖液的濃度為10-100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緩沖液的濃度為50mM。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緩沖液的pH值為7.0-8.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緩沖液的pH值為7.4。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L-精氨酸溶液的濃度為1-1000mM。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L-精氨酸溶液的濃度為5-500mM。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L-精氨酸溶液的濃度為50mM。
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L-精氨酸溶液與所述緩沖液的體積比為(0.1-200):100。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L-精氨酸溶液與所述緩沖液的體積比為(0.3-30):100。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L-精氨酸溶液與所述緩沖液的體積比為3:100。
1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2)加入貴金屬納米材料之前還包括向步驟(1)緩沖液和L-精氨酸溶液的混合液中加入CTAB溶液的步驟。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CTAB溶液的濃度為1-100mM。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CTAB溶液的濃度為10mM。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CTAB溶液與步驟(1)所述緩沖液的體積比為(1-100):200。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CTAB溶液與步驟(1)所述緩沖液的體積比為1:20。
2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貴金屬納米材料的濃度為0.1-10nM。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貴金屬納米材料的濃度為1-5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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