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752849.8 | 申請日: | 2017-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235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23 |
| 發明(設計)人: | 徐淑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愛飛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C29/00 | 分類號: | C22C29/00;C22C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60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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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飛機 液壓 助力器 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液壓助力器本質是功率放大裝置,將駕駛員的操縱放大到舵面。一般來說,它的輸出機械位移與輸入指令的機械位移量成正比。助力器主要有電助力器、液壓助力器兩種。電助力器的工作速度和輸出力較小,因此一般只應用于輔助操縱的備用形式或運動速度較緩的系統;液壓助力器可承受較大載荷,并能提供較高的工作速度,因此可用于飛機的主操縱系統及輔助操縱系統,目前沒有機械性能和力學性能優良的飛機液壓助力器,因此研發一種機械性能和力學性能優良的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成為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及其制備方法。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按照質量份數包括以下成分:
膨化鋁22-30份、二硫化錳33-37份、四氧化三鐵27-31份、碳酸鎂35-40份、石膏蠟13-19份、硫酸銅16-20份、氧化鎳28-34份。
進一步、按照質量份數包括如下成分:
膨化鋁22份、二硫化錳33份、四氧化三鐵27份、碳酸鎂35份、石膏蠟13份、硫酸銅16份、氧化鎳28份。
進一步、按照質量份數包括如下成分:
膨化鋁26份、二硫化錳35份、四氧化三鐵30份、碳酸鎂38份、石膏蠟16份、硫酸銅18份、氧化鎳31份。
進一步、按照質量份數包括如下成分:
膨化鋁30份、二硫化錳37份、四氧化三鐵31份、碳酸鎂40份、石膏蠟19份、硫酸銅20份、氧化鎳34份。
進一步、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的制備方法,包含如下步驟:
1)將膨化鋁22-30份、二硫化錳33-37份、四氧化三鐵27-31份、碳酸鎂35-40份、石膏蠟13-19份、硫酸銅16-20份、氧化鎳28-34份置于熔煉爐內熔煉成合金液,使合金液溫度達到705-750℃,保溫40-60分鐘得到合金液A;
2)將合金液A溫度降至520-580℃,加入精煉劑,升溫至670-710℃,并進行成分檢驗后得到合金液B;
3)將合金液B靜置冷卻至650-660℃,模裝即成。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1、能機械性能和力學性能優良。
2、工藝簡單合理,生產效率高。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及其制備方法,按照質量份數包括以下成分:
膨化鋁22-30份、二硫化錳33-37份、四氧化三鐵27-31份、碳酸鎂35-40份、石膏蠟13-19份、硫酸銅16-20份、氧化鎳28-34份。
上述配方的制備方法:
1)將膨化鋁22-30份、二硫化錳33-37份、四氧化三鐵27-31份、碳酸鎂35-40份、石膏蠟13-19份、硫酸銅16-20份、氧化鎳28-34份置于熔煉爐內熔煉成合金液,使合金液溫度達到705-750℃,保溫40-60分鐘得到合金液A;
2)將合金液A溫度降至520-580℃,加入精煉劑,升溫至670-710℃,并進行成分檢驗后得到合金液B;
3)將合金液B靜置冷卻至650-660℃,模裝即成。
實施例二:
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按照質量份數包括以下成分:
膨化鋁22份、二硫化錳33份、四氧化三鐵27份、碳酸鎂35份、石膏蠟13份、硫酸銅16份、氧化鎳28份。
實施例三:
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及其制備方法,按照質量份數包括如下成分:
膨化鋁26份、二硫化錳35份、四氧化三鐵30份、碳酸鎂38份、石膏蠟16份、硫酸銅18份、氧化鎳31份。
實施例四:
一種飛機液壓助力器材料及其制備方法,按照質量份數包括如下成分:
膨化鋁30份、二硫化錳37份、四氧化三鐵31份、碳酸鎂40份、石膏蠟19份、硫酸銅20份、氧化鎳34份。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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