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50396.5 | 申請日: | 2017-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9955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04 |
| 發明(設計)人: | 李現范;李彥周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10K59/126 | 分類號: | H10K59/126;H10K50/8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劉燦強;董婷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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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 ||
1.一種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包括:
基底,包括第一塑料層、位于所述第一塑料層上的第二塑料層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塑料層與所述第二塑料層之間的黑色有機層;
緩沖層,位于所述基底的所述第二塑料層上;
薄膜晶體管,位于所述緩沖層上;以及
多個顯示元件,所述多個顯示元件中的至少一個電連接到所述薄膜晶體管,所述多個顯示元件分別布置在多個像素中,
其中,第一塑料層和第二塑料層具有3μm至50μm范圍的厚度并且所述第二塑料層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塑料層的厚度,所述黑色有機層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塑料層和所述第二塑料層中的每者的厚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塑料層和所述第二塑料層是柔性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基底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塑料層與所述第二塑料層之間的無機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無機層包括非晶硅、氧化硅和氮化硅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黑色有機層接觸所述第一塑料層和所述第二塑料層中的至少一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黑色有機層具有5μm或更小的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位于所述多個顯示元件上的光屏蔽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光屏蔽件布置在所述多個像素中的相鄰像素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包含至少一個有機層和至少一個無機層的包封層,所述包封層位于所述多個顯示元件與所述光屏蔽件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位于多個光屏蔽件之間的濾色器。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黑色有機層是一體的并且與所述多個像素對應。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緩沖層包括無機材料。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薄膜晶體管包括半導體層和與所述半導體層的溝道區域疊置的柵電極。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半導體層和所述柵電極中的一個直接位于所述緩沖層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多個顯示元件中的每個包括:
像素電極,電連接到所述薄膜晶體管;
中間層,位于所述像素電極上,并且包括發射層;以及
對電極,所述對電極是半透射層,并且位于所述中間層上。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多個顯示元件包括第一顏色的第一顯示元件和第二顏色的第二顯示元件,
所述第一顯示元件的像素電極和對電極之間的距離與所述第二顯示元件的像素電極和對電極之間的距離不同。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
覆蓋層,位于所述對電極上;以及
防反射輔助層,位于所述對電極上,其中,所述覆蓋層設置在所述防反射輔助層與所述對電極之間。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防反射輔助層包括Ti、Mo和Mn中的至少一種。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由所述對電極反射的光與由所述防反射輔助層反射的光相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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