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及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48701.7 | 申請日: | 2017-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2505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德昌;魏偉;王定遠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智能技術研發有限公司;青島海爾空調器有限總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5/00 | 分類號: | F24F5/00;F24F13/30;F24F13/28;F24F1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31 | 代理人: | 高會會 |
| 地址: | 266101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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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化學 壓縮 新風 系統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新風管道組和電化學壓縮制冷裝置;所述新風管道組包括第一新風通道和第二新風通道;所述電化學壓縮制冷裝置的第一氫化金屬換熱器和第二氫化金屬換熱器分別對應設置在所述新風管道組的第一新風通道和第二新風通道內;通過控制第一新風通道或者第二新風通道的導通進風,保證進入室內的新風恒為冷風或者熱風;
所述新風管道組還包括隔流結構件,所述隔流結構件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向層管和至少一個第二向層管,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向層管和至少一個第二向層管相間疊置,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向層管構成第一通道,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向層管構成第二通道;所述第一新風通道和第二新風通道分別與一個隔流結構件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新風通道的室外進風口上設置第一過濾凈化模塊和第一通風設備,將室外空氣經過濾凈化后引流進入室內;所述第二新風通道的室外進風口上設置第二過濾凈化模塊和第二通風設備,將室外空氣經過濾凈化后引流進入室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新風管道組還包括第一空氣排出通道和第二空氣排出通道;所述第一空氣排出通道與所述第一新風通道具有第一共用管道段,所述第二空氣排出通道與所述第二新風通道具有第二共用管道段;所述電化學壓縮制冷裝置的第一氫化金屬換熱器和第二氫化金屬換熱器分別對應設置在第一共用管道段和第二共用管道段內;并在第一共用管道段和第二共用管道段的兩端分別設置控制閥門;通過控制第一新風通道或者第二新風通道的導通進風,并相應控制第二空氣排出通道或者第一空氣排出通道導通排風,在保證進入室內的新風恒為冷風或者熱風的同時,將室內空氣換熱后排至室外,實現空氣的更替流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氣排出通道的室內進風口上設置第三通風設備,所述第二空氣排出通道的室內進風口上設置第四通風設備;分別用于將室內空氣引流排至室外;
所述第一空氣排出通道的室內進風口上設置第三過濾凈化模塊;所述第二空氣排出通道的室內進風口上第四過濾凈化模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新風管道組包括所述第一空氣排出通道和第二空氣排出通道時,所述第一空氣排出通道和第二空氣排出通道分別與一個隔流結構件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新風管道組還包括空氣排出通道;所述電化學壓縮制冷裝置的第一氫化金屬換熱器能在所述第一新風通道和空氣排出通道之間轉換,第二氫化金屬換熱器能在所述第二新風通道和空氣排出通道之間轉換;且控制第一氫化金屬換熱器和第二氫化金屬換熱器不同時轉換至所述空氣排出通道內;通過控制所述第一氫化金屬換熱器位于第一新風通道或者空氣排出通道內,同時相應控制第二氫化金屬換熱器位于空氣排出通道或者第二新風通道內,在保證進入室內的新風恒為冷風或者熱風的同時,將室內空氣換熱后排至室外,實現空氣的更替流通。
7.一種用于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的控制方法,所述電化學壓縮換熱新風系統包括新風管道組和電化學壓縮制冷裝置;所述新風管道組包括第一新風通道和第二新風通道;所述電化學壓縮制冷裝置的第一氫化金屬換熱器和第二氫化金屬換熱器分別對應設置在所述新風管道組的第一新風通道和第二新風通道內;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接收電化學壓縮制冷裝置發出的氫氣換向切換信號;
根據所述氫氣換向切換信號,控制所述第一新風通道導通并進風,同時控制第二新風通道關閉;或者控制所述第二新風通道導通并進風,同時控制第一新風道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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