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共享單車結單方法、服務器及結單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737295.4 | 申請日: | 2017-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641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姜磊;薛辰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20/34;G06Q20/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王術蘭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高***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共享 單車 方法 服務器 系統 | ||
1.一種共享單車結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共享單車服務器接收共享單車發送的結單請求;
根據所述結單請求,生成所述共享單車最近一次被騎行的賬單信息;所述賬單信息中包含扣款金額;
若使用所述共享單車的用戶選擇的支付方式為智能卡支付,則將所述賬單信息發送給智能卡后臺服務器,以指示智能卡后臺服務器進行扣款。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智能卡的卡號信息發送給智能卡后臺服務器之后,還包括:
若所述扣款反饋信息為表示余額小于扣款金額的扣款反饋信息,則將指示余額不足的扣款失敗信息發送給應用賬號對應的用戶客戶端;或者,選擇啟動應用賬號支付方式進行支付。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用戶選擇的支付方式為應用賬號支付,則基于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用戶的應用賬號,進行扣款。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應用賬號,進行扣款,包括:
查詢所述應用賬號的余額;
若所述應用賬號的余額大于或等于所述扣款金額,則從所述應用賬號的余額中減去所述扣款金額;
若所述應用賬號的余額小于所述扣款金額,則將指示余額不足的扣款失敗信息發送給所述應用賬號對應的客戶端;或者,將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智能卡的卡號信息發送給智能卡后臺服務器,以指示智能卡后臺服務器進行扣款。
5.一種共享單車結單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智能卡后臺服務器接收共享單車的共享單車服務器發送的賬單信息和智能卡的卡號信息;所述賬單信息中包含扣款金額;
基于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智能卡的卡號信息進行扣款。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智能卡的卡號信息,進行扣款,包括:
查詢所述智能卡的卡號信息對應的余額;
若所述余額大于或等于所述扣款金額,則從所述余額中減去所述扣款金額;
若所述余額小于所述扣款金額,則將指示余額不足的扣款失敗信息發送給所述共享單車服務器。
7.一種共享單車服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共享單車發送的結單請求;
生成模塊,根據所述結單請求,生成所述共享單車最近一次被騎行的賬單信息;所述賬單信息中包含扣款金額;
發送模塊,用于若使用所述共享單車的用戶選擇的支付方式為智能卡支付,則將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智能卡的卡號信息發送給智能卡后臺服務器,以指示智能卡后臺服務器進行扣款。
8.一種智能卡后臺服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共享單車的共享單車服務器發送的賬單信息和智能卡的卡號信息;所述賬單信息中包含扣款金額;
扣款模塊,用于基于所述賬單信息和所述智能卡的卡號信息進行扣款。
9.一種共享單車結單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權利要求7所述的共享單車服務器、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卡后臺服務器以及共享單車,所述共享單車上設置智能鎖;
所述共享單車,用于在所述智能鎖關閉時,向所述共享單車服務器發送結單請求;
所述共享單車服務器,用于接收共享單車發送的結單請求;根據所述結單請求,生成所述共享單車最近一次被騎行的賬單信息;所述賬單信息中包含扣款金額;若使用所述共享單車的用戶選擇的支付方式為智能卡支付,則將所述賬單信息發送給智能卡后臺服務器;
所述智能卡后臺服務器,用于基于所述賬單信息進行扣款。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未經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737295.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