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多控存儲系統的資源訪問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29059.8 | 申請日: | 2017-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9127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上官應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6 | 分類號: | G06F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存儲系統 資源 訪問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多控存儲系統的資源訪問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多控存儲系統中的目標存儲節點設備,所述目標存儲節點設備被分配給應用服務器,所述多控存儲系統的LUN存儲單元被劃分為若干邏輯子空間,所述邏輯子空間被分配給所述多控存儲系統中的預選取出的各存儲節點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判斷從所述應用服務器接收到的IO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子空間是否與劃分出的至少兩個所述邏輯子空間重合;
如果是,將所述IO請求拆分成至少兩個IO子請求;其中,每個IO子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空間分別包含于劃分出的至少兩個所述邏輯子空間;
查找各IO子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
若查找到的所述存儲節點均不是本存儲節點設備,則將各IO子請求分別轉發給與該IO子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以由各存儲節點設備處理所述IO子請求,并將處理結果返回所述應用服務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查找到的至少一個所述存儲節點是本存儲節點設備,處理與本存儲節點設備對應的IO子請求;
將其他的IO子請求分別轉發給與該IO子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以由其他各存儲節點設備處理所述IO子請求;
將各IO子請求的處理結果上報給所述應用服務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否,查找該IO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
若查找到的所述存儲節點設備為本存儲節點設備,則對該IO請求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發送給所述應用服務器;
若查找到的所述存儲節點設備不是本存儲節點設備,則將該IO請求轉發給查找到的所述存儲節點設備,以由該存儲節點設備對該IO請求進行處理,并接收該存儲節點設備返回的處理結果,將該處理結果上報所述應用服務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存儲節點設備記錄有LUN段表,所述LUN段表中記錄了LUN存儲單元的邏輯子空間、該邏輯子空間所屬存儲節點設備和該邏輯子空間對應的其所屬存儲節點設備上的物理子空間的對應關系;
所述查找各IO子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包括:
在所述LUN段表中,分別查找與各IO子請求攜帶的邏輯地址段對應的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控存儲系統包括存儲節點管理設備;
所述LUN段表通過如下方式創建:
所述存儲節點管理設備創建LUN存儲單元;
所述存儲節點管理設備根據預設規則將創建的所述LUN存儲單元劃分為若干個邏輯子空間;
所述存儲節點管理設備將劃分出的每個邏輯子空間分配給所述預選取出的各存儲節點設備,使每個邏輯子空間與其所屬存儲節點設備上的物理子空間對應;
所述存儲節點管理設備建立各邏輯子空間、該邏輯子空間所屬的存儲節點設備以及與該邏輯子空間對應的其所屬存儲節點設備上的物理子空間的對應關系,形成總LUN段表;
所述存儲節點管理設備將所述總LUN段表下發至所述目標存儲節點設備,作為該目標存儲節點設備的所述LUN段表;
或者,所述存儲節點設備將所述總LUN段表下發至所述目標存儲節點設備,所述目標存儲節點設備從所述總LUN段表中提取針對本設備的邏輯子空間、本設備標識和與該邏輯子空間對應的本設備上的物理子空間的對應關系,以及針對其他的存儲節點設備的邏輯子空間、與該邏輯子空間所屬存儲節點設備的對應關系,形成本設備上的所述LUN段表。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目標存儲節點設備均不是所述LUN存儲單元的各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則創建與所述LUN存儲單元對應的代理LUN存儲單元;
獲取所述各邏輯子空間與該邏輯子空間所歸屬的存儲節點設備的對應關系,生成所述LUN段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729059.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