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高性能耐火套管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725414.4 | 申請日: | 2017-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892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4 |
| 發(fā)明(設計)人: | 施兆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太倉市金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L5/04 | 分類號: | F16L5/04;F16L59/02 |
| 代理公司: | 蘇州誠逸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32313 | 代理人: | 周亞婷 |
| 地址: | 215426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性能 耐火 套管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套管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高性能耐火套管。
背景技術
耐火套管是套置在塑料、橡膠等管子的外面,起到隔熱、防火作用的。目前,塑料制品,尤其是塑料、橡膠管道在各類公共和民用建筑中得到廣泛應用,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成為了火災傳播的通道,甚至有助長火災損失擴大的隱患。世界各國消防組織得出一致的結論,塑料、橡膠管道是火災道蔓延和擴散的罪魁禍首。
因此,有必要在提高塑料、橡膠管子自身耐火、耐燃性能的同時,在穿越墻體等洞口處使用耐火套管,以隔斷火災在相鄰房屋之間的蔓延。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高性能耐火套管,能夠解決現(xiàn)有塑料、橡膠管子在建筑等行業(yè)存在的上述安全隱患。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高性能耐火套管,包括套管主體,所述套管主體的內外兩側均粘附有熱阻隔層,位于所述套管主體內部的熱阻隔層的表面粘附有耐火層;位于所述套管主體外部的熱阻隔層的表面粘附有密封層。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套管主體的一端還帶有端板法蘭,用于與墻體法蘭固定連接。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熱阻隔層為玻璃纖維和石棉纖維混合填充的聚氨酯發(fā)泡層。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耐火層為膨脹耐火顆粒填充的耐火硅膠層。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密封層的外表面帶有均勻分布的螺紋結構。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螺紋結構的間距為1~5cm。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一種高性能耐火套管,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其通過耐火套管主體內外結構的設計,有效提高了耐火套管整體的耐火性能和熱阻隔性能,從而提高有效提高耐火防火作用,降低火災風險,另外還具有安裝固定方便的優(yōu)點,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高性能耐火套管一較佳實施例的部分剖面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套管主體,2.端板法蘭,3.墻體法蘭,4.熱阻隔層,5.耐火層,6.密封層,7.螺紋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
實施例1
一種高性能耐火套管,包括金屬材質的套管主體1,其一端還帶有端板法蘭2,用于與墻體法蘭3固定連接,從而實現(xiàn)將耐火套管固定在墻體洞口上。
所述套管主體1的內外兩側均粘附有熱阻隔層4,且位于套管主體1內側的熱阻隔層厚度是其外層熱阻隔層厚度的2~3倍,所述內外兩層熱阻隔層4的材質相同,均為玻璃纖維和石棉纖維混合填充的聚氨酯發(fā)泡層,且玻璃纖維和石棉纖維的混合比為1:1~3。
位于套管主體1內部的熱阻隔層4的表面粘附有耐火層5,該耐火層5為膨脹耐火顆粒以25~30%的質量比填充的耐火硅膠層。通過耐火層的設計,使得耐火套管在高溫或火災情況下,通過其內部膨脹耐火顆粒的膨脹作用,是周圍的耐火層膨脹并相互接觸,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阻隔火焰或空氣的傳播,起到阻火的作用。
位于套管主體1外部的熱阻隔層4的表面粘附有密封層6,該密封層的外表面帶有均勻分布的螺紋結構7,且相鄰的螺紋結構7之間的間距為1~5cm。
本發(fā)明通過在耐火套管的里外均設置熱阻隔層,再在位于耐火套管內側和外側的熱阻隔層的表面分別設置耐火層和密封層,提高了耐火保護性能、隔熱性能,從而提高了耐火防護作用。
另外,本發(fā)明的耐火套管通過短板法蘭和墻體法蘭連接固定,具有安裝、固定簡單方便的優(yōu)點。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上”、“下”、“左”、“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該發(fā)明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fā)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太倉市金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太倉市金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725414.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