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及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701892.1 | 申請日: | 2017-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209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07 |
| 發明(設計)人: | 王江閩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江閩 |
| 主分類號: | A63B69/36 | 分類號: | A63B69/36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102 | 代理人: | 任重,馮振寧 |
| 地址: | 412000 湖南省株洲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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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高爾夫 揮桿 動作 訓練 系統 應用 | ||
1.一種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高爾夫揮桿動作準直訓練器(1)、高爾夫揮桿動作檢測器(2)、人體骨骼數據采集器(3)、數據分析系統(4)以及高爾夫球打擊墊(5);所述人體骨骼數據采集器(3)置于高爾夫揮桿者正前方,距離地面高度為1.2~2.5米,人體骨骼數據采集器(3)通過有線方式與高爾夫球打擊墊(5)相連接,高爾夫揮桿動作準直訓練器(1)、高爾夫揮桿動作檢測器(2)通過無線方式與高爾夫球打擊墊(5)相連接;
所述高爾夫揮桿動作檢測器(2)包括高爾夫桿頭底部位置檢測裝置(21)、高爾夫球飛行速度和軌跡檢測裝置(22)、無線發射器;所述檢測裝置(21)設置于高爾夫球桿揮入一側,所述檢測裝置(21)上安裝有至少兩組光學發射頭和接收頭,且一一對應,每組相互平行,組與組之間保持一定的相等距離;所述檢測裝置(22)上裝有至少五組光學發射和接收頭組,組與組之間保持一定的相等間距,并且至少使用兩套檢測裝置(22)對高爾夫球進行檢測;所述檢測裝置(21)嵌入所述高爾夫球打擊墊(5)中,所述檢測裝置(22)的發射端與接收端分別放置在打擊墊(5)的兩側,所述無線發射器與所述檢測裝置(21)、(22)分別連接;所述檢測裝置(21)和(22)上均安裝有無線發射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體骨骼數據采集器(3)采集到的揮桿運動骨骼數據與高爾夫揮桿動作準直訓練器(1)采集到的桿頭數據輸入到數據分析系統(4)中評判揮桿動作的質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體骨骼數據采集器(3)置于高爾夫揮桿者正前方1.2米~1.5米的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體骨骼數據采集器(3)采用3D體感攝影機獲取高爾夫揮桿者揮桿過程的骨骼數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裝置(21)的每組光學發射和接收頭組之間的間隔距離設為0.5~1厘米;所述檢測裝置(21)與高爾夫球(23)之間的間距為3cm~8c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裝置(22)的每組光學發射和接收頭組之間的間隔距離設為0.5~1厘米;
所述檢測裝置(22)通過放置于所述高爾夫球(23)被擊打后飛行方向一側,檢測裝置(22)的發射端與接收端分別放置在打擊墊兩側,間距為100cm以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爾夫球(23)置于高爾夫球打擊墊(5)上,位置在檢測裝置(21)和檢測裝置(22)之間;優選檢測裝置(22)距高爾夫球(23)的最近距離為50厘米以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接收無線發射器所發信號的無線終端;所述檢測裝置(21)、檢測裝置(22)均設置內置電池或外接移動電源。
9.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的應用,其特征在于,通過實時檢測高爾夫揮桿動作中的桿頭信息、高爾夫球飛行初段的高低與速度信息、揮桿者的骨骼運動數據,經過計算機數據分析系統處理及分析后,為高爾夫練習者或運動者提供揮桿動作的分析結果。
10.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高爾夫揮桿動作訓練系統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評價高爾夫的運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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