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信息上報及信息處理方法、終端及網絡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687355.6 | 申請日: | 2017-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9196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潘學明;沈曉冬;紀子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24/02 | 分類號: | H04W24/02;H04L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志博慧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680 | 代理人: | 陳紅 |
| 地址: | 52386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信息 上報 信息處理 方法 終端 網絡設備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信息上報及信息確定方法、終端及網絡設備,涉及無線通信技術領域,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由于網絡側無法獲知終端處理PDCCH盲檢能力,從而無法合理的為終端配置相應的盲檢行為的問題。該方法包括:確定終端的PDCCH盲檢能力信息;其中,該PDCCH盲檢能力信息用于指示在第一單位時間內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以及在第二單位時間內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第一單位時間大于第二單位時間;向網絡設備上報PDCCH盲檢能力信息。本發明應用于PDCCH盲檢。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無線通信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信息上報及信息處理方法、終端及網絡設備。
背景技術
在5G(NR)系統中,終端的下行控制信道(PDCCH)盲檢相比LTE系統更加復雜。例如,具體可以表現在:示例一:目前NR幀結構設計可以支持slot和mini-slot這兩種業務傳輸單元,這樣,當終端基于網絡的配置進行PDCCH盲檢時,便可以slot(時隙)和/或mini-slot(微時隙)為時間間隔來進行,其中,對于一個OFDM的數值配置(numerology)來說,slot長度為7或14個OFDM符號,mini-slot長度可變,最小長度為1個OFDM符號,最大長度為(slot長度-1);示例二:NR系統引入多個控制信道資源集合CORESET的概念,終端需要同時在多個CORESET上進行盲檢;實例三:NR系統為支持不同的業務類型例如eMBB和URLLC,終端需要同時檢測的DCI類型潛在的增多。
這樣由于上述的各種原因造成NR PDCCH盲檢較LTE系統更加復雜,而不同終端因為實現架構、處理能力等原因,處理PDCCH盲檢的能力不相同。因此,如果通過協議強制所有終端具有相同的盲檢能力,將不能適應業務和終端類型多樣化的需求。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信息上報及信息處理方法、終端及網絡設備,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由于網絡側無法獲知終端處理PDCCH盲檢的能力,從而無法合理的為終端配置相應的盲檢行為的問題。
第一方面,提供一種信息上報方法,應用于終端,所述方法包括:
確定終端的下行控制信道PDCCH盲檢能力信息;其中,所述PDCCH盲檢能力信息用于指示在第一單位時間內所述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以及在第二單位時間內所述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所述第一單位時間大于第二單位時間;
向網絡設備上報所述PDCCH盲檢能力信息。
第二方面,提供一種信息確定方法,應用于網絡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終端上報的所述終端的PDCCH盲檢能力信息;其中,所述PDCCH盲檢能力信息用于指示在第一單位時間內所述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以及在第二單位時間內所述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所述第一單位時間大于所述第二單位時間;
根據所述終端上報的PDCCH盲檢能力信息確定終端的配置信息;其中,所述配置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
第三方面,提供一種終端,所述終端包括:
確定單元,用于確定終端的PDCCH盲檢能力信息;其中,所述PDCCH盲檢能力信息用于指示在第一單位時間內所述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以及在第二單位時間內所述終端對PDCCH進行盲檢的最大處理能力;所述第一單位時間大于第二單位時間;
發送單元,用于向網絡設備上報所述PDCCH盲檢能力信息。
第四方面,提供一種網絡設備,所述網絡設備包括: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687355.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定時提前確定方法及設備
- 下一篇:通信方法及通信裝置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設備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介質、信息復制裝置和信息復制方法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設備、信息重放設備、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以及信息重放設備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和信息回放設備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裝置
- 信息終端,信息終端的信息呈現方法和信息呈現程序
- 信息創建、信息發送方法及信息創建、信息發送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