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687312.8 | 申請日: | 2017-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073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0 |
| 發明(設計)人: | 宋琪;舒航;王威;鄧禹;張家巍;宋旋;徐盼盼 | 申請(專利權)人: | 蕪湖航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90 | 分類號: | H04W4/90;G01S19/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11308 | 代理人: | 范奇 |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蕪湖***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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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應急指揮系統 移動應急 北斗 終端 監控指揮中心 地震 災害現場 無線通信網絡 指揮 北斗手持機 有效地實現 導航功能 手持設備 雙重功能 信息傳遞 應急 監控 配置 通信 | ||
1.一種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包括:移動應急終端、無線通信網絡和監控指揮中心;其中,
所述移動應急終端為配置給現場應急人員的手持設備,可以實現定位和通信雙重功能,所述移動應急終端通過所述無線通信網絡與所述監控指揮中心進行信息傳遞,所述監控指揮中心用于接收所述移動應急終端獲取的災害現場信息來對災害現場進行指揮;所述移動應急終端至少包括北斗手持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應急終端還包括GPS智能手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指揮中心包括:監控指揮系統平臺、數據庫管理系統以及指揮終端;所述監控指揮系統平臺以GIS作為空間定位基礎服務,用于顯示災害現場畫面和災害數據,所述數據庫管理系統用于對監控指揮系統平臺的數據進行存儲;所述指揮終端用于指揮人員發布和接收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指揮終端包括北斗指揮機和短信設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還包括無人機設備,所述監控指揮中心控制所述無人機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通信網絡包括:移動通信無線網絡、北斗通信網絡以及互聯網。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北斗的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其特征在于,監控指揮系統平臺至少包括LCD顯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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