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烹飪設備、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661639.8 | 申請日: | 2017-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8097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26 |
| 發明(設計)人: | 吳祥;譚佳佳;汪釗;宣龍健;陳偉;杜放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市順德區美的電熱電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0 | 分類號: | A47J27/00;A47J36/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潤 |
| 地址: | 528311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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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烹飪設備 加熱器具 防干燒 方法和裝置 有效防止干燒 稱重檢測 烹飪設備 使用壽命 停止加熱 檢測 節約 能源 | ||
1.一種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放置在所述電烹飪設備的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
檢測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
當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小于或等于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時,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停止加熱,以進行防干燒保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檢測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
當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大于或等于預設防干燒溫度時,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停止加熱,以進行防干燒保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獲取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初始溫度;
當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大于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且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小于或等于初始溫度時,判斷所述電烹飪設備未啟動,其中,所述初始溫度小于所述預設防干燒溫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大于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且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大于初始溫度且小于所述預設防干燒溫度時,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繼續進行加熱。
5.一種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重量檢測單元,所述重量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放置在所述電烹飪設備的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
加熱單元,所述加熱單元用于對所述待加熱器具進行加熱;
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與所述重量檢測單元和所述加熱單元分別相連,所述控制單元用于獲取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并在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小于或等于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時,控制所述加熱單元停止加熱以進行防干燒保護。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溫度檢測單元,所述溫度檢測單元與所述控制單元相連,所述溫度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所述控制單元用于在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大于或等于預設防干燒溫度時,控制所述加熱單元停止加熱以進行防干燒保護。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還用于,獲取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初始溫度,并在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大于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且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小于或等于初始溫度時,判斷所述電烹飪設備未啟動,其中,所述初始溫度小于所述預設防干燒溫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還用于,在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重量大于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且所述待加熱器具的當前溫度大于初始溫度且小于所述預設防干燒溫度時,控制所述加熱單元繼續進行加熱。
9.根據權利要求6-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重量檢測單元和所述溫度檢測單元分別檢測所述待加熱器具的凈重量和初始溫度。
10.一種電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5-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防干燒保護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烹飪設備為電磁爐、電飯煲、電壓力鍋或電水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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