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烹飪設備及其上掉電控制方法、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631229.9 | 申請日: | 2017-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0349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吳宗林;胡小玉;揭世亮;麻百忠;李信合;何毅東;田茂橋;李壽軍;陳奕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市順德區美的電熱電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6/32 | 分類號: | A47J36/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潤 |
| 地址: | 528311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烹飪 設備 及其 掉電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在所述電烹飪設備掉電后,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停止加熱;
記錄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
在所述電烹飪設備上電后,如果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大于等于第一預設時間且小于第二預設時間,則在采集到所述電烹飪設備的加熱溫度后根據采集到的加熱溫度對所述電烹飪設備進行控制,以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恢復工作狀態,如果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小于所述第一預設時間,則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繼續停止加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大于等于所述第二預設時間,則直接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進入待機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繼續停止加熱之前,還判斷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次數是否大于預設次數,以在所述掉電次數大于預設次數時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繼續停止加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通過溫度傳感器采集鍋具底部的溫度,以獲取所述電烹飪設備的加熱溫度。
5.一種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上掉電檢測單元,所述上掉電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所述電烹飪設備的上電或掉電;
計時單元,所述計時單元用于記錄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
溫度采集單元,所述溫度采集單元用于采集所述電烹飪設備的加熱溫度;
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分別與所述上掉電檢測單元、所述計時單元和所述溫度采集單元相連,所述控制單元用于在所述電烹飪設備掉電后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停止加熱,并控制所述計時單元記錄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以及在所述電烹飪設備上電后,如果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大于等于第一預設時間且小于第二預設時間,則在所述溫度采集單元采集到所述電烹飪設備的加熱溫度后根據采集到的加熱溫度對所述電烹飪設備進行控制,以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恢復工作狀態,如果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小于所述第一預設時間,所述控制單元則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繼續停止加熱。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時間大于等于所述第二預設時間,所述控制單元則直接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進入待機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繼續停止加熱之前,所述控制單元還判斷所述電烹飪設備的掉電次數是否大于預設次數,以在所述掉電次數大于預設次數時控制所述電烹飪設備繼續停止加熱。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采集單元包括溫度傳感器,通過所述溫度傳感器采集鍋具底部的溫度,以獲取所述電烹飪設備的加熱溫度。
9.一種電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5-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烹飪設備的上掉電控制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烹飪設備為電飯煲或電壓力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佛山市順德區美的電熱電器制造有限公司,未經佛山市順德區美的電熱電器制造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631229.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新型由齒輪、拔桿控制閥門的內鍋加熱裝置
- 下一篇:一種燒烤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