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副儀表板固定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618933.0 | 申請日: | 2017-07-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991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4 |
| 發明(設計)人: | 梅益飛;付寶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37/00 | 分類號: | B60K3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薛峰;康正德 |
| 地址: | 3170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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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儀表板 固定 支架 | ||
1.一種副儀表板固定支架,用于安裝在副儀表板與車身地板之間,包括:
固定支架本體,呈凸起狀,用于固定所述副儀表板,其包括固定平臺和支撐支架,所述支撐支架與所述固定平臺固定連接,支撐所述固定平臺且構成一定的容置空間,以防止后排中間乘員踩踏駐車拉線及駐車拉線固定支架;和
安裝部,用于將所述固定支架本體固定在所述車身地板處,其包括與所述支撐支架以預定角度設置的第一安裝部、第二安裝部和第三安裝部;
所述支撐支架包括第一支撐支架、第二支撐支架和第三支撐支架,所述第一支撐支架與所述第二支撐支架、所述第三支撐支架分別固定于所述固定支架本體沿車身方向相對的兩個側邊處,且所述第二支撐支架和第三支撐支架固定于所述固定支架本體的同一側邊的兩端,以構成三角形穩定支撐結構;
所述第一支撐支架呈階梯狀,包括由所述車身地板向所述固定平臺方向依次固定連接的第一傾斜面、第二傾斜面和第三傾斜面;
所述第一傾斜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傾斜角度大于所述第三傾斜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傾斜角度,所述第三傾斜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傾斜角度大于所述第二傾斜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傾斜角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平臺水平設置且呈矩形塊狀,其表面處沿上下開有貫通的副儀表板固定孔位,用作所述副儀表板的安裝基礎。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儀表板固定孔位至少為兩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加強筋,固定在所述固定支架本體表面,用于增強所述副儀表板固定支架的支撐強度,其包括第一加強筋、第二加強筋和第三加強筋;
所述第三加強筋設置在固定支架本體的軸線位置處且延伸貫穿所述固定支架本體;
所述第一加強筋、所述第二加強筋和所述第三加強筋沿車身位置方向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撐支架處,所述第一加強筋和所述第二加強筋由第一傾斜面延伸至所述第三傾斜面處,且所述第一加強筋和所述第二加強筋關于所述固定支架本體的軸線對稱。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在遠離所述第二支撐支架的所述第三支撐支架的側邊上設有向所述容置空間延伸的線束固定片,所述線束固定片上相對其厚度方向開有貫通的第一線束固定孔,所述第三傾斜面處相對其厚度方向開有貫通的第二線束固定孔,用于固定線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線束固定孔和所述第二線束固定孔為橢圓孔。
7.根據權利要求4-5中任一項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本體采用沖壓技術一體化成型。
8.根據權利要求4-5中任一項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定平臺與所述第三傾斜面的連接處開有避讓孔,所述避讓孔的孔壁設有向下的弧形卷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避讓孔為矩形孔。
10.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相對其厚度方向對應設有貫通的副儀表板支架固定孔位,且所述第一安裝部至少開有兩個所述副儀表板支架固定孔位。
11.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副儀表板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本體的周緣設有翻邊結構,用于增強所述副儀表板固定支架的剛度以及避免裝配時劃傷所述駐車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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