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粉狀鈦合金組合物和由其形成的物品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611737.0 | 申請日: | 2017-07-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931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0 |
| 發明(設計)人: | J·佩齊納;R·伯克特;G·M·巴克豪斯;M·S·卡爾;R·J·葛拉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波音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C14/00 | 分類號: | C22C14/00;B22F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呂俊剛,楊薇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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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粉狀 鈦合金 組合 形成 物品 | ||
1.一種鈦合金熔體,該鈦合金熔體包含:
按重量計7.0%至9.0%的釩;
按重量計3.0%至4.5%的鋁;
按重量計0.8%至1.5%的鐵;
按重量計至多0.15%的氧;以及
余量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鈦合金熔體,其中:
所述氧以按重量計0.04%至0.12%存在;或者
所述釩以按重量計7.0%至8.5%存在;或者
所述釩以按重量計7.5%至9.0%存在;或者
所述鋁以按重量計3.5%至4.5%存在;或者
所述鋁以按重量計3.0%至4.0%存在;或者
所述鐵以按重量計0.9%至1.5%存在;或者
所述鐵以按重量計0.8%至1.3%存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鈦合金熔體,該鈦合金熔體還包含按重量計0.8%至2.4%的鉻;或按重量計1.8%至2.4%的鉻。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鈦合金熔體,該鈦合金熔體還包含按重量計1.2%至2.0%的鈷;或按重量計1.6%至2.0%的鈷。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鈦合金熔體,該鈦合金熔體還包含按重量計至多0.7%的硼;或者還包含按重量計0.08%至0.5%的硼。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鈦合金熔體,該鈦合金熔體還包含按重量計至多1.3%的碳,或者還包含按重量計0.4%至1.0%的碳。
7.一種用于制造鈦合金粉末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制備包含以下各項的鈦合金熔體:
按重量計7.0%至9.0%的釩;
按重量計3.0%至4.5%的鋁;
按重量計0.8%至1.5%的鐵;
按重量計至多0.15%的氧;和
鈦;以及
使所述鈦合金熔體霧化,其中所述鈦合金粉末包含:
按重量計7.0%至9.0%的所述釩;
按重量計3.0%至4.5%的所述鋁;
按重量計0.8%至1.5%的所述鐵;
按重量計至多0.18%的所述氧;和
所述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鈦合金熔體基本上由以下各項構成:
以按重量計7.5%至8.5%存在的所述釩;
以按重量計3.5%至4.5%存在的所述鋁;
以按重量計0.9%至1.5%存在的所述鐵;
以按重量計0.04%至0.12%存在的所述氧;和
余量所述鈦,并且
所述鈦合金粉末基本上由以下各項構成:
以按重量計7.5%至8.5%存在的所述釩;
以按重量計3.5%至4.5%存在的所述鋁;
以按重量計0.9%至1.5%存在的所述鐵;
以按重量計0.06%至0.14%存在的所述氧;和
余量所述鈦。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鈦合金熔體基本上由以下各項構成:
以按重量計7.5%至9.0%存在的所述釩;
以按重量計3.0%至4.0%存在的所述鋁;
以按重量計0.8%至1.3%存在的所述鐵;
以按重量計0.04%至0.12%存在的所述氧;
可選地,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種:
以按重量計0.8%至2.4%存在的鉻;和
以按重量計1.2%至2.0%存在的鈷;以及
余量所述鈦,并且
所述鈦合金粉末基本上由以下各項構成:
以按重量計7.5%至9.0%存在的所述釩;
以按重量計3.0%至4.0%存在的所述鋁;
以按重量計0.8%至1.3%存在的所述鐵;
以按重量計0.06%至0.14%存在的所述氧;
可選地,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種:
以按重量計0.8%至2.4%存在的鉻;和
以按重量計1.2%至2.0%存在的鈷;以及
余量所述鈦。
10.根據權利要求7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鈦合金熔體基本上由以下各項構成:
以按重量計7.0%至8.5%存在的所述釩;
以按重量計3.5%至4.5%存在的所述鋁;
以按重量計0.9%至1.2%存在的所述鐵;
以按重量計0.04%至0.12%存在的所述氧;
可選地,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種:
以按重量計0.08%至0.5%存在的硼;和
以按重量計0.4%至1.0%存在的碳;以及
余量所述鈦,并且
所述鈦合金粉末基本上由以下各項構成:
以按重量計7.0%至8.5%存在的所述釩;
以按重量計3.5%至4.5%存在的所述鋁;
以按重量計0.9%至1.2%存在的所述鐵;
以按重量計0.06%至0.14%存在的所述氧;
可選地,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種:
以按重量計0.08%至0.5%存在的硼;和
以按重量計0.4%至1.0%存在的碳;以及
余量所述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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