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底盤抬升裝置、獨立懸架及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607482.0 | 申請日: | 2017-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917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0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敏;王哲;周永杰;敖策劃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G17/016 | 分類號: | B60G17/016;B60G17/0165;B60G17/019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遠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04 | 代理人: | 魏曉波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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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底盤 軸向移動 抬升裝置 獨立懸架 傳動部 輸出軸 底盤 電機 輸出軸連接 方向延伸 周向運動 主動控制 汽車 轉化 | ||
1.一種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機,具有沿車高方向延伸的輸出軸;
軸向移動部,能夠沿所述車高方向運動;
底盤連接部,沿所述車高方向,一端用于和汽車底盤連接,另一端與所述軸向移動部連接;
傳動部,分別與所述軸向移動部、所述輸出軸連接,能夠將所述輸出軸的周向運動轉化為所述軸向移動部沿所述車高方向的直線運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向移動部包括:具有內腔的筒體,所述傳動部設于所述內腔,所述傳動部能夠驅動所述筒體沿所述車高方向做直線運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部為滾珠絲杠,包括:滾珠座和絲杠;所述滾珠座設于所述內腔,且與所述筒體固定連接,所述絲杠與所述輸出軸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向移動部包括滾珠座,所述傳動部包括絲杠,所述滾珠座套設于所述絲杠的外周面,所述絲杠與所述輸出軸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向移動部包括絲杠,所述傳動部包括滾珠座,所述滾珠座套設于所述絲杠的外周面;所述滾珠座與所述輸出軸連接,所述滾珠座能夠隨所述輸出軸同步轉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相互嚙合的蝸輪蝸桿,所述蝸桿與所述輸出軸連接,能夠隨所述輸出軸同步轉動;
所述軸向移動部包括:具有內腔的筒體,所述傳動部設于所述內腔,所述傳動部能夠驅動所述筒體沿所述車高方向做直線運動;
所述傳動部為滾珠絲杠,包括:滾珠座和絲杠,所述蝸輪與所述絲杠連接,所述絲杠能夠隨所述蝸輪同步轉動,所述滾珠座設于所述內腔,且與所述筒體固定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轉速傳感器,設于所述電機上,用于檢測所述電機的轉速。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速傳感器為編碼器。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連接部為關節軸承。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連接部為吊耳。
11.如權利要求3至6任一項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沿所述車高方向,所述絲杠的高度與所述滾珠座的高度的比值小于2。
12.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絲杠與所述輸出軸通過聯軸器連接。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板,所述連接板位于所述電機和所述軸向移動部之間。
14.一種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權利要求13所述的汽車底盤抬升裝置;
減震器,設于所述連接板上,所述減震器和所述電機位于所述連接板的同一側。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沿車高方向,所述連接板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所述第一部分相比于所述第三部分更靠近汽車底盤,所述第二部分分別連接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
所述減震器設于所述第一部分,所述電機設于所述第三部分。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沿車高方向延伸,且分別垂直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
17.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汽車底盤;
副車架;
權利要求14-16任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所述底盤連接部與所述汽車底盤連接,所述減震器與所述副車架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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