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物鏡保護裝置、物鏡系統以及光刻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602722.8 | 申請日: | 2017-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8379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先明;郝保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微電子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F7/20 | 分類號: | G03F7/2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屈蘅;李時云 |
| 地址: | 201203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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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鏡 保護裝置 系統 以及 光刻 設備 | ||
1.一種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鏡保護裝置包括一主體結構,所述主體結構具有送氣單元和抽排單元,所述送氣單元輸出氣體,所述抽排單元對所述送氣單元輸出的氣體進行抽排,從而在所述送氣單元和所述抽排單元之間形成至少一層風幕;所述送氣單元和所述抽排單元位于主體結構的內側,且相對設置;
所述送氣單元具有送氣面,所述送氣面包括多個不在一個平面的子送氣面,多個所述子送氣面形成階梯型;所述抽排單元具有第一抽氣面,所述第一抽氣面包括不在一個平面的多個子第一抽氣面,多個所述子第一抽氣面形成階梯型;所述送氣面與所述第一抽氣面相對設置;所述送氣面垂直于所述送氣單元的送氣方向,所述第一抽氣面垂直于所述送氣單元的送氣方向;
所述主體結構還包括第二抽排單元,所述第二抽排單元具有第二抽氣面,所述第二抽氣面位于所述主體結構下表面;所述第二抽排單元設有第二抽排腔,所述第二抽氣面將氣體抽至所述第二抽排腔;所述抽排單元包括第一抽排腔,所述第一抽排腔和所述第二抽排腔相互連通;
所述第二抽氣面設有若干第二抽氣口,所述第二抽氣面為環形;所述第二抽氣口繞所述主體結構一周分布,以使所述第二抽氣口將所述風幕圍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氣面上設有至少一個送氣口,所述第一抽氣面上設有至少一個第一抽氣口。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氣面和/或所述第一抽氣面軸對稱分布。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子送氣面之間平行分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氣單元還設有若干個非送氣面,所述非送氣面上不設有送氣口。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送氣面與所述送氣面呈一夾角。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角范圍為85°~95°。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子第一抽氣面之間平行分布。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排單元還設有非抽氣面,所述非抽氣面上不設有第一抽氣口。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抽氣面與所述第一抽氣面呈一夾角。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角為85°~95°。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氣單元上具有若干送氣口,所述抽排單元具有若干第一抽氣口,所述若干送氣口與所述若干第一抽氣口對向設置。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送氣口與所述若干第一抽氣口一一對應。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氣單元具有進氣口,所述進氣口與若干送氣口均連通;所述抽排單元具有排氣口,所述排氣口與若干第一抽氣口均連通。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氣單元包括送氣腔,所述進氣口與所述送氣腔連通,氣體從所述進氣口進入所述送氣腔,由送氣口輸出。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物鏡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排單元包括第一抽排腔,所述排氣口與所述第一抽排腔連通,氣體從第一抽氣口進入所述第一抽排腔,由所述排氣口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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