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602001.7 | 申請日: | 2017-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8073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04 |
| 發明(設計)人: | 李國新;李枝東;鄭育彬;孫昌江;張宇;丁浩;劉瑞軒;常王桃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逸思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32 | 分類號: | A61B17/32 |
| 代理公司: | 上海金盛協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42 | 代理人: | 鄭鳴捷 |
| 地址: | 201318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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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重復使用 超聲 手術器械 | ||
1.一種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包括套管組件、刀桿、基座及夾持驅動組件,所述套管組件包括設置在遠端的夾鉗、外套管和內套管,所述外套管、所述內套管均與所述刀桿同軸設置;所述夾鉗近端設置有兩個旋轉軸,所述兩個旋轉軸的其中一個旋轉軸與所述外套管旋轉連接,另一個旋轉軸和所述內套管旋轉連接;所述套管組件可向著所述刀桿軸線的遠端方向從所述基座及所述夾持驅動組件拆卸或向著所述刀桿軸線的近端方向安裝在所述基座及所述夾持驅動組件上;
所述外套管通過一個或多個第一可拆卸結構與所述基座連接;所述第一可拆卸結構由第一卡位槽、按鈕、彈性元件和卡座組成;所述第一卡位槽由第一滑動槽及第一止位槽相互連接構成;所述第一止位槽最大槽寬大于所述第一滑動槽最大槽寬;所述按鈕有一按鈕軸線,且包括沿著所述按鈕軸線方向分布并相互連接的安裝段、止位段及拆卸段;所述彈性元件設置在按鈕的按鈕軸線方向上使得所述按鈕能沿著所述按鈕軸線方向在最高位和最低位之間運動;
所述內套管通過一個或多個第二可拆卸結構與所述夾持驅動組件連接;所述第二可拆卸結構由第二卡位槽和搭扣結構組成;所述第二卡位槽由第二滑動槽及第二止位槽相互連接構成;所述搭扣結構在垂直于刀桿的軸線方向上向內具有勾狀突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按鈕的安裝段與所述卡座及所述彈性元件連接,使得自然狀態下所述按鈕處于所述最高位,并能在外力的作用下克服所述彈性元件的彈力運動到所述最低位;所述按鈕的止位段能嵌入所述第一止位槽,并能被所述第一止位槽約束垂直于所述按鈕軸線方向的運動;所述按鈕的拆卸段能在所述第一卡位槽內自由滑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第一卡位槽設置在所述外套管上,所述按鈕、彈性元件和卡座設置在所述基座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第一卡位槽設置在所述基座上,所述按鈕、彈性元件和卡座設置在所述外套管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卡座為基座上的具有一定高度的孔,按鈕的安裝段通過彈性元件安裝在卡座內并能沿著所述孔在最高位和最低位之間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卡座為外套管上的具有一定高度的孔,按鈕的安裝段通過彈性元件安裝在卡座內并能沿著所述孔在最高位和最低位之間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彈性元件一端壓在按鈕的安裝段的底部,一端壓在封閉卡座的底部的圓柱形零件上。
8.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按鈕與卡座之間由卡扣和扣眼的結構連接,其中,扣眼的高度大于卡扣的高度,使得卡扣可沿按鈕軸線方向在扣眼內活動,從而按鈕可在最高位與最低位之間運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卡扣設置在卡座上,所述扣眼設置在按鈕上。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卡扣設置在按鈕上,所述扣眼設置在卡座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6、9、10任一項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彈性元件為圓柱彈簧或波簧。
12.根據權利要求1-6、9、10任一項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第一滑動槽一部分與所述刀桿軸線平行,另一部分與所述刀桿軸線垂直。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復使用的超聲手術器械,所述搭扣結構能在所述第二滑動槽內自由滑動且能從所述第二滑動槽滑入所述第二止位槽內,并能被所述第二止位槽約束沿所述刀桿軸線方向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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