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元件和照明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99802.2 | 申請日: | 2017-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4275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0 |
| 發明(設計)人: | 斯特凡·施魏格爾;于爾根·黑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司朗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5/04 | 分類號: | F21V5/04;G02B3/00;F21S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丁永凡;張春水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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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元件 照明設備 | ||
1.一種光學元件,所述光學元件具有:
-帶有透鏡裝置的成像區域(9;24),所述透鏡裝置沿著光學軸線(O)定向,
-準直區域(8),所述準直區域關于所述光學軸線(O)側向地包圍所述成像區域(9;24),和
-關于所述光學軸線(O)在中央引入的后側的凹部(5)和關于所述光學軸線(O)在中央引入的前側的凹部(6),其中所述透鏡裝置安置在所述前側的凹部(6)中,
其中所述透鏡裝置(20)具有多個能可變地相對于彼此定位的透鏡(21-23),使得所述透鏡裝置(20)的焦點或焦平面能夠沿著所述光學軸線(O)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
其中所述透鏡裝置(20)為了改變其光學特性能變形和/或能調節。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學元件,
其中所述準直區域(8)構成為反射器(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元件,
其中所述準直區域(8)構成為TIR區域和/或所述準直區域(8)具有漫反射層或鏡反射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學元件,
其中所述準直區域(8)具有沿所述光學軸線(O)的方向碗形擴張的、反射性的表面(4)。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學元件,
其中所述準直區域(8)的光入射面(13;18)具有射束成形的面或是射束成形的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學元件,
其中所述成像區域(9;24)和/或所述準直區域(8)圍繞所述光學軸線(O)轉動對稱地構成。
8.一種照明設備,所述照明設備具有:
-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元件,和
-用于同時照亮所述光學元件的所述準直區域(8)和所述成像區域(9;24)的光產生裝置(2),
其中
-所述透鏡裝置為了改變其光學特性能至少部分地機械地調節和/或變形,和/或
-所述光產生裝置(2)構建用于局部地改變由其放射的光的放射特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設備(1;16),
其中所述光產生裝置(2)為了局部地改變所述放射特征具有多個光源,所述光源能單獨地操控。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照明設備,
其中所述光產生裝置具有光調制器,所述光調制器構建用于:在物平面或焦平面上局部地改變由至少一個光源發射的光的亮度。
11.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照明設備,
其中所述光產生裝置是LARP光產生裝置。
12.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照明設備(1;16),
其中由所述光產生裝置(2)發射的光通量能保持恒定。
13.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照明設備(1),
其中所述照明設備(1)是探照燈或探照燈的一部分。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設備(1),
其中所述照明設備(1)是交通工具探照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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