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寶共享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94949.2 | 申請日: | 2017-07-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931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4 |
| 發明(設計)人: | 江移超;楊光雪;黃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嗨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7/00 | 分類號: | G07F17/00;G06K17/00;H02J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4414 | 代理人: | 張全文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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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共享 系統 | ||
1.充電寶共享系統,包括共享充電寶、充電寶共享機柜和遠程控制所述充電寶共享機柜的遠程服務器,所述共享充電寶上設有充電線,所述共享充電寶的機殼上開設有配合收容所述充電線的收納腔,所述共享充電寶的一端設有接觸式充電頭,所述充電寶共享機柜中具有用于收容所述共享充電寶的容置腔、用于鎖定插入所述容置腔中的共享充電寶的鎖定機構和用于彈出所述容置腔中的共享充電寶的推頂機構,所述容置腔的底部設有連接所述共享充電寶的接觸式充電頭中的接觸式插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充電寶上設有用于向所述充電寶共享機柜發送所述充電線收于該共享充電寶的收納腔中的確認信息的檢測機構,所述充電寶共享機柜中設有用于監測所述檢測機構的確認信息以確認插入所述容置腔中的所述共享充電寶上充電線收于所述收納腔中的確定電路;
所述共享充電寶插入所述容置腔中時:
若所述確定電路監測到所述檢測機構的確認信息,則判定該共享充電寶的充電線收于所述收納腔中,并使所述鎖定機構將所述共享充電寶鎖定,以確認該共享充電寶正確回收,同時向所述遠程服務器發送回收信號,所述遠程服務器向用戶的智能設備發送確認回收信息;
若所述確定電路沒有監測到所述檢測機構的確認信息,則判定該共享充電寶的充電線沒有收于所述收納腔中,并使所述推頂機構彈出該共享充電寶,以提醒用戶該共享充電寶沒有被正確回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機構包括安裝在所述共享充電寶的收納腔中的檢測開關和用于控制所述檢測開關的控制件,所述控制件安裝于所述充電線上,所述檢測開關與所述接觸式充電頭電性相連;所述確認電路與所述接觸式插頭電性相連;當所述充電線收于所述收納腔中時,所述控制件會觸發所述檢測開關的狀態變化,而當所述接觸式插頭與所述接觸式充電頭相連時,所述確認電路通過所述接觸式插頭監測所述檢測開關的狀態信息,并根據所述檢測開關的狀態信息判斷所述充電線是否收于所述收納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開關為機械開關,所述控制件為凸設于所述充電線上的凸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開關為霍爾開關,所述控制件為凸設于所述充電線上的磁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機構為設于所述充電線上的感應器,所述容置腔中設有用于檢測所述感應器的監測器,所述監測器與所述確認電路相連。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器為NFC標簽,所述監測器為NFC線圈。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器為RFID標簽,所述監測器為RFID閱讀器。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器為磁塊,所述監測器為霍爾開關。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寶共享機柜還包括用于對電子設備進行充電的導電線,所述充電寶共享機柜的機殼上開設有配合容置所述導電線的收容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充電寶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寶共享機中還設有用于控制所述導電線對電子設備充電量的控制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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