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84885.8 | 申請日: | 2017-07-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1311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1 |
| 發明(設計)人: | 安秉石;申直秀;林根植;林政煜;李騏泓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41/25 | 分類號: | F21S41/25;F21S41/30;F21V5/04;F21V7/00;F21V9/30;F21V14/04;F21W102/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甄雁翔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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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像素 光前照燈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裝置,其包括:
光源模塊,其包括光源、多個聚光透鏡和熒光體;
數字微鏡設備光學系統,其包括所述光源模塊和具有微鏡的數字微鏡設備芯片;
成像透鏡模塊,其用于向前投射由所述數字微鏡設備光學系統反射的光,
其中,所述聚光透鏡包括:第一聚光透鏡,其設置在光源和熒光體之間;以及第二聚光透鏡和第三聚光透鏡,所述第二聚光透鏡和第三聚光透鏡設置在這樣的路徑上:通過該路徑,從第一聚光透鏡發射的光入射在數字微鏡設備芯片上;
其中,所述第二聚光透鏡設置為面對熒光體;
其中,所述第三聚光透鏡設置為遠離第二聚光透鏡,從而使得第三聚光透鏡不與從熒光體發射的光的移動路徑發生重疊;
其中,光源和第一聚光透鏡以及數字微鏡設備芯片和成像透鏡模塊配置為相對于透鏡殼體而傾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裝置,進一步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設置在光源模塊和數字微鏡設備芯片之間,以將從光源模塊發射的光反射至數字微鏡設備芯片的微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裝置,其中,熒光體、第二聚光透鏡和第三聚光透鏡配置為固定至透鏡殼體,所述透鏡殼體固定至車體;光源和第一聚光透鏡以及數字微鏡設備芯片、反射鏡和成像透鏡模塊配置為固定至傾斜殼體,所述傾斜殼體與所述透鏡殼體相分開;并且所述傾斜殼體配置為連接至被固定至透鏡殼體的致動器,從而使得傾斜殼體能夠利用致動器的操作而相對于透鏡殼體以預定角度傾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裝置,其中,所述成像透鏡模塊包括多個透鏡,所述多個透鏡設置為使得通過連接透鏡的中心而形成的光軸配置為直線,并且其中,所述傾斜殼體配置為圍繞樞轉軸線而傾斜,同時穿過設置在成像透鏡模塊最前方的透鏡的光入射表面的中心,所述樞轉軸線垂直于光軸。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裝置,其中,當第一聚光透鏡的光發射表面的中心與熒光體的光入射表面的中心重合時,傾斜殼體傾斜以使得第一聚光透鏡的光發射表面的中心與第三聚光透鏡的光入射表面的中心重合,或者,當第一聚光透鏡的光發射表面的中心與第三聚光透鏡的光入射表面的中心重合時,傾斜殼體傾斜以使得第一聚光透鏡的光發射表面的中心與熒光體的光入射表面的中心重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裝置,其中,當傾斜殼體傾斜以使得第一聚光透鏡的光發射表面的中心與熒光體的光入射表面的中心重合時,從光源發射的白光在穿過熒光體時轉變為黃光,并且從熒光體發射的黃光通過數字微鏡設備光學系統和成像透鏡模塊而照射至本車的前方,從而實現為近光束模式、遠光束模式、或者自適應行駛光束模式,以確保前方視場。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像素光前照燈裝置,其中,當傾斜殼體傾斜以使得第一聚光透鏡的光發射表面的中心與第三聚光透鏡的光入射表面的中心重合時,從光源發射的白光直接地入射在第三聚光透鏡上,而從第三聚光透鏡發射的白光通過數字微鏡設備光學系統和成像透鏡模塊而在行進方向上照射至在車輛前方的道路表面上,并且同時,通過微鏡的獨立的傾斜操作而在道路表面上顯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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