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煙霧化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79303.7 | 申請日: | 2017-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593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建福;陳超英;郭小義;代遠剛;尹新強;沈軼;陳超;蔡吉俊;周永權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新型煙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盧宏;李美麗 |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熱組件 毛細管 出油端 發熱絲 電子煙霧化器 油杯內腔 多股 霧化 煙油 油杯 連通 相抵 氣壓平衡 霧化效果 用戶體驗 大顆粒 容納槽 煙霧量 燙傷 單股 中段 嘴部 吸食 纏繞 煙霧 容納 | ||
1.一種電子煙霧化器,包括油杯(1)、發熱組件(2)、連通油杯(1)內腔和發熱組件(2)的毛細管(3),其特征在于,所述毛細管(3)的出油端與發熱組件(2)相抵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組件(2)由多股發熱絲相互纏繞而成,或者所述發熱組件(2)由單股發熱絲捆綁多股發熱絲而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毛細管(3)出油端開設可容納發熱組件(2)中段的U型容納槽(301)。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吸嘴(5),吸嘴(5)的一端設有吸嘴座(6),吸嘴座(6)通過連接座(7)與油杯(1)一端相連,連接座(7)上固設密封環(11),毛細管(3)出油端穿過密封環(11)并與發熱組件(2)相抵接,密封環(11)上設有用于固定發熱組件(2)兩引腳的支架部(110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組件(2)為對毛細管(3)封口的發熱片,所述發熱片上開設若干連通毛細管(3)出油端與煙嘴(5)的煙霧孔(201)。
6.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油杯(1)上設有連通油杯(1)內腔與大氣的氣壓平衡件(4)。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壓平衡件(4)上開設連通油杯(1)內腔與大氣的通氣槽(401)。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氣槽(401)與大氣相接的一端開口大于與油杯(1)內腔相接的一端開口。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氣槽(401)為一字槽或十字槽。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通氣槽(401)與大氣相接的一端開口寬度為0.4~5mm,通氣槽(401)與油杯(1)內腔相接的一端開口寬度為0.05~0.4mm。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壓平衡件(4)由不親煙油材質制作而成。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不親煙油材質為硅膠、玻璃或高分子晶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新型煙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經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新型煙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579303.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