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方法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77015.8 | 申請日: | 2017-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4570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3 |
| 發明(設計)人: | 邱健仕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煜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21/02 | 分類號: | G08B21/02;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廣州智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655 | 代理人: | 凌衍芬 |
| 地址: | 510555 廣東省廣州市中新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共享 信息 校車 安全 服務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包括均共享位置信息、標識信息的學生終端、校車終端和普通人員終端的系統中,所述方法包括:
當學生終端滯留在校車上時,學生終端根據共享的位置信息獲取預設救援請求范圍內普通人員終端的標識信息;
根據標識信息建立實時會話群,會話群人員為學生終端本身和標識信息對應的普通人員終端;
將救援請求和學生終端位置信息發送到實時會話群中,請求會話群中普通用戶終端對應的用戶進行救援;
通過如下步驟判斷學生終端滯留校車上:
根據共享的位置信息搜索一定范圍內的校車終端標識信息,將位置確認請求發送至搜索到的校車終端;
接收校車終端發送的位置信息、校車尺寸數據;
根據校車終端的位置信息、校車尺寸數據和學生終端的位置信息計算學生終端所在位置是否屬于校車所在范圍,若是則判斷學生終端位于校車上;
當學生終端位于校車上時,搜索附近一定范圍內是否有其他學生終端,若有則計算所搜索到的其他學生終端數;
判斷其他學生終端數是否小于預設閾值,若是則判斷學生終端滯留校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學生終端根據獲取的標識信息數實時調整救援請求范圍的大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實時會話群中沒有普通人員終端的回應信息或者預設時間后仍然檢測到學生終端滯留校車時,將預設救援請求范圍擴大,在新救援請求范圍內獲取新的普通人員終端的標識信息;
根據新增的標識信息將對應的普通人員終端添加到實時會話群中,并重新發送救援請求和學生終端位置信息到實時會話群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救援請求和學生終端位置信息發送到司機應用終端、學校救援系統和/或社會救援系統中,請求司機應用終端、學校救援系統、社會救援系統對應的人員進行救援。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如下步驟判斷學生終端滯留校車上:
根據共享的位置信息搜索一定范圍內的校車終端標識信息,將位置確認請求和位置信息發送至搜索到的校車終端;
接收校車終端根據位置確認請求和位置信息判斷學生終端是否在校車上的判斷結果;
若判斷結果為學生終端位于校車上時,搜索附近一定范圍內是否有其他學生終端,若有則計算所搜索到的其他學生終端數;
判斷其他學生終端數是否小于預設閾值,若是則判斷學生終端滯留校車。
6.一種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應用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方法,包括均共享位置信息、標識信息的學生終端、校車終端和普通人員終端,所述學生終端包括:
標識信息獲取模塊,用于當學生終端滯留校車上時,根據共享的位置信息獲取預設救援請求范圍內普通人員終端的標識信息;建群模塊,用于根據標識信息建立實時會話群,會話群人員為學生終端本身和標識信息對應普通人員終端;會話模塊,用于將救援請求和學生終端位置信息發送到實時會話群中,請求會話群中用戶客戶端對應的用戶進行救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共享信息的校車安全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標識信息獲取模塊還用于根據獲取的標識信息數實時調整所述救援請求范圍的大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煜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廣州煜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577015.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設備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介質、信息復制裝置和信息復制方法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設備、信息重放設備、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以及信息重放設備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和信息回放設備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裝置
- 信息終端,信息終端的信息呈現方法和信息呈現程序
- 信息創建、信息發送方法及信息創建、信息發送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