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解酒型功能飲品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63775.3 | 申請日: | 2017-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146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1 |
| 發明(設計)人: | 李東;夏之行;吳杰;顧永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貴州三金圣果綠色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2/04 | 分類號: | A23L2/04;A23L2/52;A23L33/105;A23L3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王闖 |
| 地址: | 550000 ***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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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解酒 功能 飲品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數計,其原料包括獼猴桃32-65份,蘋果5-20份,野葛7-25份,魔芋20-60份,以及蜂產品2-5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數計,所述獼猴桃為38-59份,所述蘋果為10-15份,所述野葛為13-19份,所述魔芋為30-50份,所述蜂產品為3-4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野葛包括葛根和葛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葛根和所述葛花的重量比為5-20:2-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獼猴桃包括獼猴桃果肉和獼猴桃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獼猴桃果肉和所述獼猴桃根的重量比為30-60:2-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蜂產品包括蜂蜜、蜂膠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數計,所述原料還包括甜味劑0.06-0.08份、酸味劑0.06-0.08份,以及穩定劑0.02-0.04份。
9.一種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分別提取所述獼猴桃、所述蘋果、所述野葛、所述魔芋,得到的提取液與水混合形成混合物;將所述混合物濃縮形成濃縮物,將所述濃縮物與所述蜂產品混合。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解酒型功能飲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所述濃縮物與甜味劑、酸味劑以及穩定劑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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