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及燃氣灶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57170.3 | 申請日: | 2017-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2784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31 |
| 發明(設計)人: | 任富佳;陳六明;徐新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4 | 分類號: | F23D14/04;F23D14/58;F23D14/64 |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1 | 代理人: | 陳繼亮 |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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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氣灶 燃燒 結構 | ||
1.一種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包括爐頭(1)、銅蓋(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頭(1)頭部外環設有雙層混合腔,下層混合腔(1-5)沿爐頭(1)所設有的主引射管(1-3)出口成螺旋結構;上層混合腔(1-1)周向均勻分布設有三至五個與下層混合腔(1-5)連通的出氣口(1-2),且所述出氣口(1-2)面積自所述主引射管入口向沿遠離引射管入口方向的氣流向上逐步增大,相鄰兩個所述出氣口(1-2)間設置有補充空氣的進風口(1-8);所述銅蓋(2)與爐頭(1)之間通過定位裝置配合,使得銅蓋(2)設有的凸臺(2-1)上的出火孔(2-2)與爐頭(1)上設有的進風口(1-8)對應,且所述銅蓋(2)上設置的引火槽(2-4)與爐頭(1)的出氣口(1-2)錯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火槽(2-4)形成的槽線與出氣口(1-2)中心和爐頭(1)中心形成的半徑的夾角在30-60度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頭(1)上的出氣口(1-2)的截面積逐步增大的關系按照比例依次為:1:1.1-1.3:1.3-1.5:1.5-1.7:1.7-1.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銅蓋(2)外沿內側設有一個定位銷(2-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頭(1)上設有一個與銅蓋(2)所設有的定位銷(2-3)相配合的定位孔(1-7)。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銅蓋(2)內圈設有四個凸臺(2-1),所述凸臺(2-1)上設有雙排出火孔(2-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頭(1)上設有四處與銅蓋(2)所設有的四處出火孔(2-2)對應的進風口(1-8)。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頭(1)上設有主引射管(1-3)和副引射管(1-4),主引射管(1-3)為外環引射燃氣與空氣的混合氣通道,副引射管(1-4)為內圈引射燃氣與空氣的混合氣通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燃氣灶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頭(1)上的副引射管(1-4)與位于爐頭(1)中心位置的中心腔(1-6)相通。
10.一種燃氣灶,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燃燒器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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