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空調除霜的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43860.3 | 申請日: | 2017-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4910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02 |
| 發明(設計)人: | 劉超超;王彥生;曾福祥;姜全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空調器有限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1/64 | 分類號: | F24F11/64;F24F110/10;F24F11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薛峰;王雪梅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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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除霜模式 空調 制熱模式 觸發條件 除霜 化霜 盤管 預設 室內換熱器 持續檢測 動態觸發 熱模式 自制 時機 統計 | ||
1.一種空調除霜的控制方法,所述空調具有制熱模式以及所述空調工作于所述制熱模式時滿足預設觸發條件后啟動的除霜模式,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在所述空調工作于所述制熱模式時,持續檢測室內換熱器的盤管溫度;
當所述預設觸發條件被滿足時,所述空調自所述制熱模式切換至所述除霜模式,并統計出所述空調自本次所述制熱模式開啟至切換成所述除霜模式的時間,該時間稱為制熱模式時間Sy;
當所述空調結束除霜時,獲取所述空調本次運行所述除霜模式的時間,該時間稱為除霜模式時間Sc;以及
根據所述盤管溫度、所述制熱模式時間Sy和所述除霜模式時間Sc,確定所述空調下一次進入所述除霜模式的動態觸發條件;其中,所述盤管溫度包括:
所述空調在工作于所述制熱模式的所述制熱模式時間Sy內盤管的總平均溫度Ty和所述空調在工作于所述制熱模式時自所述制熱模式切換至所述除霜模式前第二預設時間內盤管的末平均溫度Ts。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中,
當所述空調工作于所述制熱模式時,每間隔第一預設時間檢測一次所述盤管的實時溫度T。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預設時間為1分鐘,所述第一預設時間為5~15秒之間的任意值。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總平均溫度Ty和所述末平均溫度Ts,計算所述盤管的校準平均溫度Tp,并比較所述末平均溫度Ts和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的大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中,
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的計算公式為:
Tp=Ty·Sy/(Sy+Sc)+d
其中,d為溫度補償值,所述溫度補償值為-1至2之間的任意整數。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末平均溫度Ts等于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則所述空調下一次進入所述除霜模式的所述動態觸發條件設定為所述預設觸發條件。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末平均溫度Ts小于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則所述空調下一次進入所述除霜模式的所述動態觸發條件設定為所述盤管的所述實時溫度T達到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末平均溫度Ts大于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則所述空調下一次進入所述除霜模式的所述動態觸發條件設定為所述預設觸發條件被滿足后所述空調延長運行所述制熱模式達第三預設時間Sa;其中
若所述空調的所述盤管的所述實時溫度T在延長運行所述制熱模式的所述第三預設時間Sa內達到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則所述空調立即進入下一次所述除霜模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方法,其中,
所述第三預設時間Sa根據所述末平均溫度Ts和所述校準平均溫度Tp的大小確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方法,其中,
所述第三預設時間Sa的計算公式為:
Sa=c·(Ts-Tp)
其中,c為校準系數,Sa為以分鐘為單位的數值,Ts和Tp為以攝氏度為單位的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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