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39975.5 | 申請日: | 2017-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72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0 |
| 發明(設計)人: | 夏鋼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傳音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11352 | 代理人: | 李佳銘,沈汶波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深南大道97***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智能 終端 控制 方法 控制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智能終端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
現如今,隨著智能科技的日新月異,人們的日常生活越來越離不開智能終端的使用。智能終端在為用戶帶來了方便、快捷,為用戶提供娛樂消遣的同時,也為用戶帶來了視力上的影響。
英國聚焦診所創辦人、眼科雷射手術醫師阿蘭比指出,智能終端的風行使得近視的年輕人越來越普遍。智能終端自1997年問世以來,全球近視人數已經上升了35%。如不改變,未來10年,近視的問題會繼續惡化,近視人數可能會增加50%。若一個成人平均每天使用智能終端2小時以上,即可對視力造成嚴重的影響。此外,人們在使用智能終端的過程中,眼睛距屏幕的平均距離在30厘米左右,遠低于看報紙及看書的平均距離40厘米,過近的距離給眼睛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因此,需要一種新型智能終端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統,能夠對用戶的人臉與智能終端屏幕的距離進行實時檢測。當用戶的人臉與智能終端屏幕的距離小于一定范圍時,及時對用戶發出警告,提醒用戶與智能終端保持適當距離,從而實現幫助用戶防護近視的技術效果。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技術缺陷,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統。當用戶的人臉與智能終端屏幕的距離小于一定距離,且維持時間一定時間時,智能終端會自動對用戶發出警告信息,以提醒用戶當前與智能終端屏幕的距離過近,該使用方法會對視力造成一定的影響,從而能夠有效避免用戶近距離使用智能終端,對用戶的視力起到一定的防護作用。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方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檢測人臉到所述智能終端的屏幕的實際距離;
比對所述實際距離與預設的一安全距離;
當所述實際距離小于所述安全距離時,記錄保持所述實際距離的持續時間;
當所述持續時間大于一預設時間時,發出一警報信息。
優選地,所述實際距離進一步包含從所述人臉的眼睛所處位置到所述屏幕的距離。
優選地,于所述檢測人臉到所述智能終端的屏幕的實際距離的步驟之前,所述控制方法進一步包含設定并保存所述安全距離和所述預設時間。
優選地,所述安全距離≥40厘米;所述預設時間≤5分鐘。
優選地,所述警報信息包含發出警報聲、顯示警報文字、關閉所述智能終端中的一種或多種。
本發明進一步提供了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系統,所述控制系統包括:檢測模塊、處理模塊、計時模塊和警報模塊;
所述檢測模塊,檢測人臉到所述智能終端的屏幕的實際距離,并發送至所述處理模塊;
所述處理模塊,與所述檢測模塊、所述計時模塊通訊連接,比對所述實際距離與預設的一安全距離;
當所述處理模塊判定所述實際距離小于所述安全距離時,發送判定結果至所述計時模塊,所述計時模塊開始記錄保持所述實際距離的持續時間;
所述計時模塊,與所述警報模塊通訊連接,當所述持續時間大于一預設時間時,所述警報模塊發出一警報信息。
優選地,所述實際距離進一步包含從所述人臉的眼睛所處位置到所述屏幕的距離。
優選地,所述控制系統進一步包含儲存模塊,與所述處理模塊和所述計時模塊通訊連接,用于設定并保存所述安全距離和所述預設時間。
優選地,所述安全距離≥40厘米;所述預設時間≤5分鐘。
優選地,所述警報信息包含發出警報聲、顯示警報文字、關閉所述智能終端中的一種或多種。
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統,能夠對用戶的人臉與智能終端屏幕的距離進行實時檢測。當前用戶的人臉與智能終端屏幕的距離小于40厘米,且維持時間超過5分鐘時,智能終端會對用戶發出警告信息,以提醒用戶當前與智能終端屏幕的距離過近,該使用方法會對視力造成一定的影響,從而能夠有效避免用戶近距離使用智能終端,對用戶的視力起到一定的防護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符合本發明實施例的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方法流程示意圖;
圖2為符合本發明實施例的一種基于智能終端的控制系統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的優點。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傳音控股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傳音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539975.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