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24738.1 | 申請日: | 2017-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084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03 |
| 發明(設計)人: | 姜海濤;鄒建苛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愛車小屋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9/04 | 分類號: | A61L9/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舒丁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火煉***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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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酒精 空氣 清新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
香精6~85份、非極性溶劑20~95份、抗氧化劑0.1~1份;所述香精的溶解度≤9(cal/cm3)1/2,所述香精的閃點為40℃-95℃,所述香精在25℃時的蒸氣壓在0.1mmHg-5mmHg,所述香精的揮發性≥50%;所述非極性溶劑的溶解度≤8.5(cal/cm3)1/2,餾程為135℃-260℃,閃點為30℃-10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組成:香精7~80份、非極性溶劑40~80份、抗氧化劑0.2~0.8份、紫外線吸收劑0.2~1.2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組成:香精7~80份、非極性溶劑40~80份、抗氧化劑0.2~0.8份、紫外線吸收劑0.5~1份、色素0.01~0.05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線吸收劑能夠溶于油脂。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組成:香精20~65份、非極性溶劑40~80份、抗氧化劑0.2~0.8份、紫外線吸收劑0.5~1份、色素0.01~0.05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的溶解度≤8(cal/cm3)1/2,所述香精的閃點為50℃-80℃,所述香精在25℃時的蒸氣壓為0.2mmHg-3mmHg,所述香精的揮發性≥6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極性溶劑的溶解度≤7.8(cal/cm3)1/2,餾程為150℃-220℃,閃點為40℃-93℃。
8.一種無酒精空氣清新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提供香精6~85份、非極性溶劑20~95份、抗氧化劑0.1~1份;所述香精的溶解度≤9(cal/cm3)1/2,所述香精的閃點為40℃-95℃,所述香精在25℃時的蒸氣壓為0.1mmHg-5mmHg,所述香精的揮發性≥50%;所述非極性溶劑的溶解度≤8.5(cal/cm3)1/2,餾程為135℃-260℃,閃點為30℃-100℃;
在室溫以及相對濕度≦65%的條件下,取上述的香精和非極性溶劑混合在一起,攪拌均勻,然后加入抗氧化劑,攪拌至完全溶解。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還提供紫外線吸收劑0.5~1份,所述紫外線吸收劑與抗氧化劑一并加入,并攪拌至完全溶解。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無酒精空氣清新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還提供色素0.01~0.05份,將所述的色素溶解成1%的色素溶液,用6-10層醫用紗布過濾幾次,加入到所述香精和非極性溶劑的混合液中,攪拌均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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