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網約車應用程序Feed流推送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16124.9 | 申請日: | 2017-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1834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戴艷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楊澤;劉芳 |
| 地址: | 100193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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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網約車 應用程序 feed 推送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網約車應用程序Feed流推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運行所述網約車應用程序的終端設備發送的網絡請求,所述網絡請求用于請求所述網約車應用程序當前用戶界面的Feed流;
根據所采集的針對所述用戶界面的用戶行為數據,確定顯示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上的至少一個操作控件;
將攜帶有所述至少一個操作控件的Feed流推送給所述終端設備;
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為付費用戶界面時,所述根據所采集的針對所述用戶界面的用戶行為數據,確定顯示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上的至少一個操作控件,包括:
根據所采集的針對待支付對象的用戶行為數據,獲取所述待支付對象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至少一個第一評分,所述第一評分為大于或等于預設評分的評分;
在所述第一評分的數量大于預設數量時,確定在所述付費用戶界面顯示除評價操作控件之外的操作控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所述待支付對象支付費用的終端設備被劃分為第一類終端設備和第二類終端設備,所述第一類終端在向所述待支付對象支付費用時,對所述待支付對象進行評價,所述第二類終端在向所述待支付對象支付費用時,不對所述待支付對象進行評價;
所述在所述第一評分的數量大于預設數量時,確定在所述付費用戶界面顯示除評價操作控件之外的操作控件,包括:
在所述第一評分的數量大于預設數量、且所述終端設備為所述第一類終端設備時,確定在所述付費用戶界面顯示除評價操作控件之外的操作控件;
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評分的數量大于預設數量、且所述終端設備為第二類終端設備時,確定在所述付費用戶界面顯示所有的操作控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包括運營廣告時,所述根據所采集的針對所述用戶界面的用戶行為數據,確定顯示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上的至少一個操作控件,包括:
根據所述終端設備所采集的針對所述當前用戶界面的用戶行為數據,確定所述終端設備瀏覽所述運營廣告的頻率;
在所述頻率小于預設頻率閾值時,確定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上顯示除所述運營廣告對應的操作控件之外的操作控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操作控件包括:所述用戶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上操作次數高于預設閾值的控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為網約車用戶界面時,所述接收終端設備發送的網絡請求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終端設備所在范圍內的第一類型的交通工具的供需比,所述第一類型的交通工具為所述終端設備當前用戶界面所對應的交通工具;
在所述第一類型的交通工具的供需比小于或等于預設供需比閾值時,確定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上顯示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包括:第二類型的交通工具的響應信息,所述響應信息包括:所述第二類型交通工具的服務請求響應時長和所述第二類型的交通工具的名稱,所述第二類型的交通工具在所述終端設備所在范圍內的供需比優于所述第一類型的交通工具的供需比;
所述將攜帶有所述至少一個操作控件的Feed流推送給所述終端設備,包括:
將攜帶有所述至少一個操作控件和所述提醒信息的Feed流推送給所述終端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在所述當前用戶界面上顯示提醒信息之后,包括:
根據所述終端設備所采集的針對所述網約車應用程序的用戶行為數據,確定所述用戶的乘車類型;
根據所述用戶的乘車類型,將在所述終端設備所在范圍內供需比優于所述第一類型的交通工具的供需比、且與所述用戶的乘車類型匹配的交通工具作為所述第二類型的交通工具;
根據所述第二類型的交通工具的響應信息,生成所述提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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