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消除樓板預應力張拉約束影響的剪力墻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06763.7 | 申請日: | 2017-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9084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周俊;侯麗萍;宋德良;向智力;蔣世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華西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1/04 | 分類號: | E04B1/04;E04B1/06;E04B2/56 |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馮龍 |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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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除 樓板 預應力 約束 影響 剪力 | ||
1.可消除樓板預應力張拉約束影響的剪力墻,包括兩個剪力墻本體Ⅰ(1)以及兩個剪力墻本體Ⅱ(8)構成的矩形框架,剪力墻本體Ⅲ(9)的兩端分別與兩個剪力墻本體Ⅱ(8)垂直且將所述矩形框架內部分隔成兩個獨立的區域,其特征在于:在兩個所述剪力墻本體Ⅰ(1)以及剪力墻本體Ⅲ(9)上均設有兩個后澆帶Ⅰ(2),且兩個后澆帶Ⅰ(2)的高度與所述剪力墻本體Ⅰ(1)等高;在所述剪力墻本體Ⅱ(8)兩端靠近所述矩形框架直角點處分別設有豎直的后澆帶Ⅱ(7),且所述后澆帶Ⅱ(7)貫穿預應力樓板(3)后向上延伸;所述后澆帶Ⅱ(7)與位于矩形框架直角點處的支撐柱(6)的間距為h,所述后澆帶Ⅰ(2)與位于矩形框架直角點處的支撐柱(6)的間距為H,且滿足H大于h。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消除樓板預應力張拉約束影響的剪力墻,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澆帶Ⅰ(2)與位于矩形框架直角點處的支撐柱(6)的間距為1.8~2.2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消除樓板預應力張拉約束影響的剪力墻,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澆帶Ⅰ(2)與位于矩形框架直角點處的支撐柱(6)的間距為2m。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可消除樓板預應力張拉約束影響的剪力墻,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澆帶Ⅰ(2)的寬度為800~1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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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