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費數據處理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04658.X | 申請日: | 2017-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42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0 |
| 發明(設計)人: | 呂偉;朱曉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地球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王天堯,賈磊 |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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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費 數據處理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商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消費數據處理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傳統電商平臺發展多年,借助互聯網的技術手段解決了信息不對稱、交易效率和交易成本問題,但加劇了行業惡性競爭。傳統商場、街店的店鋪租金高低,取決于店鋪位置,位置好則客流量大、租金高,位置差則客流量小、租金低。傳統電商平臺只是把這個模式照搬到了網上,與傳統商場、街店的模式本質上一樣,都是靠收取進場費(平臺服務費)、競價排名(出租或出售店鋪位置,以提供與位置相應的用戶流量)、營業流水扣點盈利。這種模式決定了傳統電商平臺、平臺上商家之間的競爭永遠是用戶流量的競爭,即所謂“眼球經濟”。通常傳統電商平臺先投入巨資打廣告吸引用戶流量,然后再攜用戶流量以令商家就范,讓商家通過競價排名爭奪用戶流量,將平臺此前投入的廣告費超額收回來。
這種傳統電商模式導致的后果就是加劇競爭,傳統電商平臺之間對用戶流量的爭奪無非就是廣告戰和價格戰,傳統電商平臺也引導商家把精力和資金主要用在廣告戰和價格戰(競價排名)上,這樣商家很容易忽視或無暇顧及產品和服務的品質,惡性競爭對產業鏈破壞巨大,而且這種模式惡性循環永無盡頭。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消費數據處理方法,用以避免電商平臺上各店鋪惡性競爭,使各店鋪間互助互利,該消費數據處理方法包括:
接收每一用戶在電商平臺上消費時發出的消費數據處理請求,每一用戶發出的消費數據處理請求中攜帶有該用戶的標識,電商平臺上設有商城店鋪、街店店鋪和積分商城,其中:
若用戶在電商平臺上進行的是首次消費,且未經其它用戶推薦,則建立該用戶與其初始引流店鋪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初始引流店鋪是最初將用戶引入電商平臺消費的店鋪,初始引流店鋪是商城店鋪或街店店鋪,
若用戶在電商平臺上進行的是首次消費,且經其它用戶推薦,則建立該用戶與該其它用戶中首個在電商平臺上消費的用戶的初始引流店鋪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以及建立該用戶與該其它用戶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
根據每一消費數據處理請求中用戶的標識,以及該用戶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進行返利,其中:
若該用戶在商城店鋪或街店店鋪發生消費,則返利至該用戶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中的用戶及店鋪。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消費數據處理裝置,用以避免電商平臺上各店鋪惡性競爭,使各店鋪間互助互利,該消費數據處理裝置包括:
請求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每一用戶在電商平臺上消費時發出的消費數據處理請求,每一用戶發出的消費數據處理請求中攜帶有該用戶的標識,電商平臺上設有商城店鋪、街店店鋪和積分商城;
映射建立模塊,用于若用戶在電商平臺上進行的是首次消費,且未經其它用戶推薦,建立該用戶與其初始引流店鋪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初始引流店鋪是最初將用戶引入電商平臺消費的店鋪,初始引流店鋪是商城店鋪或街店店鋪;若用戶在電商平臺上進行的是首次消費,且經其它用戶推薦,建立該用戶與該其它用戶中首個在電商平臺上消費的用戶的初始引流店鋪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以及建立該用戶與該其它用戶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
返利處理模塊,用于根據每一消費數據處理請求中用戶的標識,以及該用戶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進行返利,其中:若該用戶在商城店鋪或街店店鋪發生消費,則返利至該用戶的消費返還映射關系中的用戶及店鋪。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上述消費數據處理方法。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執行上述消費數據處理方法的計算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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