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遠程購物方法、電子裝置以及具有存儲功能的裝置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501410.8 | 申請日: | 2017-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810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5 |
| 發(fā)明(設計)人: | 岑向洲;秦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捷開通訊(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44280 | 代理人: | 鐘子敏 |
| 地址: | 518063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遠程 購物 方法 電子 裝置 以及 具有 存儲 功能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遠程購物領域,特別是涉及遠程購物方法、電子裝置以及具有存儲功能的裝置。
背景技術
消費者想買某個地區(qū)或國家的某些商品,單單為了買這些商品專門跑一趟既費時又費力,隨著互聯網和電商的普及,消費者可以通過網購購買這些商品,但是現在網購也存在很多問題:容易買到假貨,貨不對版,商品的貨源沒有保證等等。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遠程購物方法、電子裝置以及具有存儲功能的裝置,能夠確保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符合需求方的要求,使得代購的商品更加可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遠程購物方法,包括:服務器建立需求方與代購方的代購關系;接收來自所述代購方的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向所述需求方發(fā)送所述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接收來自所述需求方響應所述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而反饋的所述商品購買與否信息;處理所述購買與否信息以完成所述代購。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另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遠程購物方法,包括:需求方通過服務器建立與代購方的代購關系;通過所述服務器接收來自所述代購方的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響應所述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而通過所述服務器向所述代購方需求方反饋所述商品購買與否信息。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另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遠程購物方法,包括:代購方通過服務器建立與需求方的代購關系;通過所述服務器向所述需求方發(fā)送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通過所述服務器接收來自所述需求方的所述商品購買與否信息,所述商品購買與否信息為需求方響應所述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而反饋得到。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另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包括:處理器、人機電路和通信電路,所述處理器耦接所述人機電路和所述通信電路,所述處理器控制所述顯示器和所述通信電路實現如上所述的方法。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另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具有存儲功能的裝置,存儲有程序數據,所述程序數據能夠被執(zhí)行以實現如上所述方法中的步驟。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區(qū)別于現有技術的情況,本發(fā)明可以通過確認商品和/或購買時空信息符合代購方的要求后在進行代購活動,確保購買的商品是代購方需要購買的。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提供的遠程購物方法第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提供的遠程購物方法第二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提供的遠程購物方法第三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提供的電子裝置工作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提供的具有存儲功能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圖1是本發(fā)明提供的遠程購物方法第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本發(fā)明提供的遠程購物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01:服務器建立需求方與代購方的代購關系。
在一個具體的實施場景中,需求方實名注冊登錄購物平臺服務器,在購物平臺服務器上發(fā)布自己的購物需求信息,該購物需求信息可以包括購買商品的名稱、規(guī)格、購買地點、購買時間等。代購方也實名注冊登錄這個購物平臺服務器,瀏覽多個需求方發(fā)布的購物需求信息,從中搜尋到自己可以完成的購物需求信息,將其拍下。在某一個購物需求信息被代購方拍下后,代購平臺會向需求方發(fā)送付款/訂單通知,提醒需求方購物需求信息已被拍下,需將相應的錢款付至購物平臺服務器。需求方接收到這個通知后,付款到代購平臺。付款金額的多少可以由購物平臺服務器根據購物需求信息設定一個價格,也可以由需求方在發(fā)布購物需求信息時一并提出。
在其他實施場景中,代購方在拍下某一個購物需求信息之前,可以通過購物平臺服務器向需求方發(fā)起通信申請。購物平臺服務器可以發(fā)送或顯示需求方的手機號碼或微信、QQ等社交平臺賬號,或者可以自帶通信功能。代購方在在拍下購物需求信息前,先與需求方進行溝通,確認購物需求信息是否理解正確,以及是否有其他需要交代清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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